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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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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锦屏县统计局

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33号)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锦府发20235部署锦屏县统计局、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对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黔东南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三百普查人员两年的艰辛努力,锦屏县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3月24日锦屏县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锦屏县统计局,由22个部门组成,统筹部署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15个乡镇均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00多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国务院经普办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规定,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国务院经普办抽取的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全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检查,对全县抽中的4个普查小区非一套表单位共50户,一套表单位共1户,个体经营户共11户开展调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06个,与2018年末相比,增长27.2%,从业人员21378人,增长13.2%

附件1-锦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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