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推进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局形成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负责人主抓、业务股室配合抓的长效机制,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严格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涉法事务,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意识。通过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以及邀请专业人员讲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4·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法治实践。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办理业务,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确保程序正当;根据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透明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选优配强服务队伍进驻政务中心“企业之家”,实行“一站式”服务,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在线审批,深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