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7506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锦屏县2025年“元旦”“春节” 期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锦屏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州有关文件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锦屏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锦屏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锦屏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
整治行动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根据省、州有关文件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锦屏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全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销售门市、餐饮用户、学校、医院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建立燃气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程管理,健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利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APP系统对燃气充装、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对餐饮店、烧烤店、商场(菜市场)、医院和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就餐区域、工业用户、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燃气用户以及燃气用户在密闭空间违规储存、使用燃气,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超量存放气瓶,未正确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联锁切断阀、连接软管,餐饮业卡式炉(便携式丁烷气炉)或电磁炉替代液化石油气罐情况等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对燃气充装站、销售点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售卖和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和销售点开展安全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燃气企业充装环节、农贸市场开展排查,负责对销售合格的燃气灶具、器具进行排查。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食堂使用燃气隐患情况开展排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院使用燃气隐患情况开展排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就餐区域、重大节庆活动场所使用燃气隐患情况开展排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燃气安全运输进行排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工业园区食堂的开展排查工作。同时各有关单位按照《锦屏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餐饮行业用户入户检查工作的通知》(锦城燃通〔2022〕3号)要求的分组安排,继续对所负责辖区餐饮行业燃气隐患情况开展排查。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燃气安全开展排查。
(二)严格值守备战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各单位、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首报“两分钟模板”,强化信息沟通,快速组织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社会影响,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应急、交通、公安、自然资源、消防、卫健等部门要做好应对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控制处理。
四、开展工作时间
从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的安全事故教训,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安全风险,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防控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APP系统开展好燃气企业、经营点、用气重点单位及居民用户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督促整改销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任务清单,将责任明确到人,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如期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单位于2025年1月28日前上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总结、问题隐患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