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运行,目前我县30户以自然村寨实现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垃圾做到应收尽收,清运及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重中之重,制定了《锦屏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抓,乡镇领导常年抓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人员、职责、任务四落实。
(二)争取资金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处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我县共争取到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专项资金828万元,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建设采购资金621万元。其中:2023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0万元,新修建启蒙镇地茶垃圾中转站一座及对全县15个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0万元,购买3方垃圾箱252个,及时更换乡镇部分破损垃圾箱。2024年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41万元,购买垃圾转运车1辆、清运车20辆,移运式压缩箱4个,3方垃圾箱236个等。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处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机制。根据《黔东南州乡村清洁条例》相关要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如:偶里乡、铜鼓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启蒙镇地茶村、钟灵乡高寨村、彦洞乡瑶白村通过“政协院坝会”等方式,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于一般农户、外出务工户、个体商户、企业或单位分别制定不同收费标准,对于农村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家庭实行免缴;对于红白喜事等临时性事件则按不同标准按次进行收费,制定了不同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和办法,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县已有20%以上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通过“村民付费、政府补助”的模式,很大程度缓解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经费不足问题。
(四)加强管理调度。一是加强转运车驾驶员和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管理。制定《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垃圾中转站卫生保洁制度》等规章制度及垃圾转运方案,明确岗位工作职责,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规范设备操作规程,做好进出站转运车辆登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高效转运。二是强化考核调度。利用贵州数字乡村监测平台信息化监管手段,实时监测收集点、清运车、转运车、中转站运行管理情况,精准掌握垃圾收运情况,核实核准点位信息,每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升垃圾收集和清运频次,及时消除预警,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清运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