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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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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锦屏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负责人:王泽燃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7223806

电子邮箱:jpxhyj@163.com

传真号码:0855-7223806

办公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老政府二楼

通信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老政府二楼;邮政编码:556799

二、业务范围

(一)办公室(负责人:刘植艳;电话:0855-722380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协作、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人:杨洪平;电话:0855-7288799)

    1.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级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2.完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等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及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运行分析,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乡医疗服务中心(负责人:杨世斌;电话:0855-7221716)

宗旨:为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合医证、卡发放和管理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服务工作;承担医药费用审核、技术服务工作及业务咨询、培训等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承办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中心待遇审核股(负责人:姜玉祝;电话:0855-7227235)

负责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医疗、生育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参保人员医药补偿费用的审核服务;负责解答医疗保障有关政策;负责县外就医患者补偿资料的录入以及每季度的补偿公示;承担对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医疗救助工作材料的审核服务;负责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卡及慢特病证、业务咨询及其他相关业务。

2.中心财务股(负责人:刘荣翠;电话:0855-7227635)

负责待遇支付及会计核算、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负责指导各乡镇社会保障机构执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基金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协助县财政部门管理和调配中央、省、市、县专项医保基金的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办公经费的核算、支付;承担定点医药机构补偿费用的审核、拨付服务工作;承担基金票据的验收、台账的建立及使用、统计的服务工作;负责填写和上报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及编制资金预算,定期做好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

3.中心信息管理股(负责人:杨鸿东;电话:0855-7221716)

承担建立、管理、维护辖区内计算机网络工作;负责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数据处理和微机房的日常管理;负责医疗保障系统数据的维护、管理、使用等;承担参保人员的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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