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328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全省统计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统计人才需求状况,在2022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中分数在85分(含)及以上的人员,可持“考试成绩证明”,申报2023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按照2023年全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办理。
贵州省统计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