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9 17:30 字体:[]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决策部署,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分别于2024年、2025年11月30日前向我办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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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着力打通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全面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在提升专利质量的基础上推动专利转化运用迈上新台阶。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实施转化率明显提高,实现转让或许可专利新增1000件以上;制造企业专利转化率达到60%以上;累计培育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利创造质量“强基”行动

1.强化专利运用效益政策导向。高质量是专利实现其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绩效考核、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的导向,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约束条件,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持续扩大高价值专利增量。聚焦“六大产业基地”重点产业,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服用相结合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中心,重点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进高价值专利前瞻性挖掘和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研发,协同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核心专利布局,形成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专利产出的良性互动,助力发明专利持续产出。支持国有企业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专利。(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3.加强专利代理能力建设,提高专利文本质量。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行业建设,支持省外专利代理机构在黔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专利代理机构规模,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在贵阳设立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加快专利代理师队伍建设,将专利代理师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引导专利代理机构落实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加快实施以市场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深入开展专利运用价值“提升”行动

1.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开展存量专利运用现状调查摸底,分批推动理工类本科高校和应用型科研机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由高校、科研机构组织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基于企业对专利产业化前景评价、专利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愿的反馈情况,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促成供需对接。加强地方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多方协同,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快速高效转移转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

2.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营。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通过自行实施、合作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转化运用专利。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开展专利奖评选表彰活动,着力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实施专利技术振兴乡村行动,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根据专业背景和帮扶对象需求,积极争取派出单位将其掌握的专利技术低成本推广运用到对口帮扶产业之中。举办专利技术项目推介与路演,搭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对面”交流平台和学习机会,全面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引导企业在其上市销售的专利产品上规范标注专利信息,切实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借助大连国际专利交易会、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平台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加快形成市场优势。(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3.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衡量专利转化实施基础依据的功能,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与认定。围绕专利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中的实际贡献,依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积极培育并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政策支持力度,稳步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风险补偿基金等机制安排,优化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探索创业投资等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专利产业化的资金支持,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新产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贵州监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证监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织网”行动

1.健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选择部分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完善内部协同流程及相关配套审核机制,合理约定权利归属与收益分配,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修订完善相应考核评价指标和科研奖励政策,形成专利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长期激励机制。对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标体系,提高专利转化在高校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占比,将专利转化与产业化情况作为对高校、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对达成并备案的专利开放许可,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联合基金,引导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落地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

2.发挥企业专利转化运用主力军作用。聚焦创新主体技术问题和专利技术需求,支持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转化,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提供精准对接和服务,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增强“使用知识产权要付费、侵犯知识产权要赔偿”的诚信守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中的商业秘密信息保护,加强专利导航、分析预警和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防范和应对机制。分批组织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全面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3.健全专利转化运营服务网络。加快构建以省技术转移中心为引导,市(州)、县(市、区)、高新区技术转移机构为支撑的“1+N”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加强技术经纪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专利技术转移专业队伍能力水平;支持技术经纪(经理)人全程参与专利转化,帮助高校、科研机构提高专利转化效率和成功率。进一步发挥专利在技术转移活动中的“产权”保障作用,大幅提高专利转让许可金额在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中的比重。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在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增设专利运营板块,涵盖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供需信息发布等相关数据,建立知识产权交易相关基础数据监测与统计发布机制。依托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畅通专利技术运营对接渠道,探索解决专利转移转化信息公开难、评估难、流程难、对接难等问题。聚焦重点地区和产业链条,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支持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运营,常态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精准对接活动,探索创新专利成果转化运用模式,初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运营网络。对新增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政策,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专项行动实施绩效纳入对市(政府考核事项,成效显著的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对象予以通报表扬和项目支持。各地区要针对专利产业化项目中产生的高价值专利和转化效益高的企业等,做好跟踪监测、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工作。(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管理办法,落实好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向支持专利转化运用倾斜的资助政策。各地区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健全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各类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加强对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