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7:0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向社会公布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规定,2024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3条,其中本局工作动态54条,上级部门政策文件9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其他公开平台。

5.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适时调度,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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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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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少,业务钻研不深,理论和业务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下一步将加大对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对接上级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工作动态内容不丰富,政策文件公示不全面,不能及时反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实情。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周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示民族宗教政策文件,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民族宗教政策信息和行业动态。

3、‌公开队伍不健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为兼职,存在不定期更换人员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开质量。下一步将强化‌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及1名业务人员各1名,保障信息公开连续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103室,邮编:556799,电话:7221804,电子邮箱:975638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