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08: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则,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2023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3条,其中本局工作动态50条,上级部门政策文件3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其他公开平台。

5.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适时调度,限期整改。

6.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业务学习时间少,存在理论和业务不熟悉情况。下步将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争取上级部门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2、工作动态有时更新不及时,政策文件公示滞后。下步将每周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示民族宗教政策文件,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民族宗教政策信息和行业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103室,邮编:556799,电话:7221804,电子邮箱:9756388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