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锦屏县民政局
2.主要负责人:张 武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855-7221835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老政府大楼一楼
6.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老政府大楼一楼
7.邮政编码:556799
二、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协助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现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县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和申报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并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依法对全县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