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林业局 锦屏县公安局 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锦屏县 “一林一警” 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林通〔2023〕21号)

锦屏县林业局 锦屏县公安局 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锦屏县 “一林一警” 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林通〔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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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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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锦屏县林业局 锦屏县公安局 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锦屏县 “一林一警” 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林通〔202...

各乡镇林业站、派出所:

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经县领导同意,现将《锦屏县 “一林一警”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4日

   

锦屏县 “一林一警”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林长制司法护航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行林长制改革任务的落实,我县林长责任区域全面建立“一林一警”工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源头管控,强化创新举措,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网格管理,构建组织有力、责任明晰、协同联动、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全面加强林长网格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一林一警”工作机制,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林长制工作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监管严格的林长制网格管理体系,统筹推进司法护航林长制体系的实施,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实施网格化管理。于2023年9月开始到三江镇、茅坪镇两个乡镇先行试点,收集可复制推广经验,以便全面推行覆盖县、乡(镇)、村林长网格化的“一林一警”工作机制。

三、组织体系

乡(镇)派出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中队要依照执法职能,配备符合森林资源保护需要的刑事、行政执法力量布局,提升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效能。在林区推行林区警长制,由乡(镇)派出所及林业行政执法中队派员担任所在乡(镇)的林区警长,负责履行林区警长的工作职责。

(一)林区警长工作职责

1.认真推行“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林长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状况,并及时向林长报告,为林长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并监督护林员履行管林、护林职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林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依法查处责任区域内涉及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秩序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3.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发生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开展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火场警戒和治安维护,协助林业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及时开展火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涉火犯罪行为。

4.协助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纠纷调解工作。

5.配合做好野生动物救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6.承办上级和当地林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别是“环保督察”“森林督察”移交的线索案件。

(二)林业部门职责

1.负责巡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收集、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警长做好林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六个严禁等专项调查工作;配合执法部门提供涉林刑事案件和行政技术鉴定工作。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区域巡护。发生森林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并第一时间通报警长,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及火灾案件侦破工作,为火灾案件查处和侦破提供线索证据依据。

4.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5.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涉林纠纷调解工作。

6.做好野生动物救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7.承办上级和当地林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勤协作机制常态化

在林长制的框架内,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依照《贵州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常态化的联勤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共同打造智慧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共享,理顺行刑衔接工作。

县公安机关、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均可为案件线索受理单位,乡镇林区警长、林业站负责人的名单电话在村级林长公示牌上进行公布。在接受群众报警、举报,日常执勤巡逻发现及警长在接处警查获、发现具有行政违法前置,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森林案件,通知并移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案件管辖规定受理,林业部门应配合执法机关做好技术鉴定,执法部门指导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等,鉴定后构成犯罪的,再依照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受理立案侦查,属于行政案件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一时无法判明是否构成犯罪的涉林案件,由最先接报的机关先行现场处置,并通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到场依法处理。

林业部门及乡(镇)林业站应当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根据公安机关侦查需要提供技术力量支持,并依法做好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置和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