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238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
文号 | 锦教科通〔2023〕2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
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县特校:
现将《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2年2月13日
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实现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全面及时地反映锦屏教育工作实绩、特色亮点、措施经验,树立锦屏教育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宣传工作新特点,创新思路、优化方法、拓宽渠道、提升效果,实现教育宣传工作新突破,助力锦屏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信息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教育各项事业发展起着导向作用。要主动拓宽宣传渠道,巩固县级常态化宣传阵地,加强省、州级媒体宣传,争取国家级媒体支持,推动构建锦屏教育宣传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全面展示全县教育工作发展取得的成绩,切实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参与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政樟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龙 飞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马思良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刘春春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李茂烟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肖卫东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先琳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欧隆藻 县教育研究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吴运盛 县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蒲平勇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人
姜 显 县教育系统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石大康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负责人
吴寿奎 县教育科技局纪监室负责人
潘存明 县教育科技局工程办负责人
彭金烈 县教育研究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 秦 县教育科技局教育股负责人
龙显东 县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
付 彬 县教育科技局督导办负责人
龙开发 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
吴世文 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人
闵 烽 县教育科技局法安股负责人
杨 强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金叶 县教育科技局工会主席
杨 琼 县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管理股股长
欧家鸿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
各中小学、县特校校长,县示范幼儿园、各中心幼
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组建信息通讯员队伍,由刘春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蒲平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世文、龙本倩、刘璐红三位同志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由刘璐红负责日常信息报送。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本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亮点经验和工作举措。
(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统战方针政策。
(三)宣传本部门贯彻落实“四新”主攻“四化”、新国发2号和“桥头堡”等政策文件的亮点经验和工作举措。
(四)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五)教育项目建设、控辍保学、人才培养、校园安全、职业教育、招生管理、教育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工作及其他教育工作成果和经验。
(六)党的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新风尚、教育先进典型等。
五、报送任务
各股室需按照时间安排表完成以下报送任务:
(一)党委信息。需报送热点问题、基层难点问题、民生问题、行业问题等选题1条,每半月至少上报措施成效类信息1条(每月15日,30日前各报送一条),每月至少上报问题建议类信息1条,每季度至少上报调研信息1条,按时按质量完成县委办公室专题约稿。
(二)改革信息。坚持注重改革创新原则,总结阶段性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提炼具有创新性、借鉴性、示范性的改革做法、成效及经验。每月报送改革动态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报送改革经验信息不少于1篇,按时按质量完成县委改革办有关改革工作重要约稿。
(三)舆情信息。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省内、州内和县内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关注重要和敏感事件节点,关注社会舆情、网上舆情和境外重要涉华舆情,关注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收集反映来自基层第一手的鲜活舆情信息,梳理提炼当地干部群众关注热议的内容和思想反映。每月报送舆情信息1篇以上。
(四)政务信息。包括州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动态》、县政府网《部门动态》《政务要闻》等,各股室要积极采写报送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信息,按时按质量完成县政府办约稿。
(五)组工信息。各股室要积极采写涉及组织、人才、党建工作的各类信息,总结经验,及时与党工委办对接,拟写具有推广性、可借鉴的组工信息,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可参考改革信息采写)。
(六)宣传信息。大力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反映本局开展活动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加强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向《杉乡锦屏》《黔东南日报》《贵州日报》《贵州教育周刊》《贵州民族报》等主流媒体投稿。每月至少报送2篇。
(七)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信息报送。
六、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各股室要加强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信息经相关程序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局办公室(联系人:刘璐红,邮箱:gzsjpxjyjbgs@163..com),信息文件名称要按照“XX股室/单位+信息类型+信息标题”的格式命名,文章末尾要备注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审核制度
1.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要确保信息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各股室起草和邀请媒体记者采写的新闻宣传稿件,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报本股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送。
3.各股室负责人必须对所起草的信息宣传稿件中相关业务内容是否涉密、是否适合公开、是否真实准确进行严格审核,宣传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稿件是否符合宣传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奖惩制度。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党委信息被国家级媒体、刊物等采用年终考核股室加10分,被省级媒体、刊物等采用年终考核股室加5分,被州级媒体、刊物等采用年终考核股室加3分,被县级媒体、刊物等采用年终考核股室加1分。如未完成每月报送任务,则股室全体成员年终考核减1分(此制度适用于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特校)。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业务的工作理念,坚持“向上传递信息,引起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向下传递声音,争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的工作导向,始终把宣传贯穿到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教育大宣传格局。
(二)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建立信息通讯员队伍,各股室要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通讯员,负责日常联络对接工作。加强信息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素质,激发宣传工作热情,建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联动机制,做到人人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教育政策的“传声筒”。
(三)创新思路,善抓亮点。各股室要勇于创新思路,善于发现教育发展中的亮点,及时总结先进理念、创新思路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对在全县有影响、有分量的事件,要精心组织、细心策划、深度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营造气势。内容要接地气,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彰显亮点。
附件6
锦屏县教育系统信息报送时间表(2023年3月-2024年02月)
序号 |
股室 |
党委信息 |
改革信息 |
舆情信息 |
组工信息 |
政务信息 |
宣传信息 |
1 |
局办公室 |
3月/11月 |
4月/12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8月 |
9月 |
2 |
党工委办 |
3月/11月 |
4月/12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8月 |
9月 |
3 |
人事股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9月 |
10月 |
4 |
纪监室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9月 |
10月 |
5 |
工程办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8月 |
10月 |
3月/11月 |
6 |
教育研究信息服务中心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8月 |
10月 |
3月/11月 |
7 |
教育股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8月 |
9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8 |
资助中心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8月 |
9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9 |
督导办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10 |
核算中心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11 |
培训中心 |
8月 |
9月 |
10月 |
3月/11月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12 |
法安股 |
8月 |
9月 |
10月 |
3月/11月 |
5月/2024年1月 |
6月/2024年2月 |
13 |
招生办 |
9月 |
10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14 |
工会办 |
9月 |
10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6月/2024年2月 |
7月 |
15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10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7月 |
8月 |
16 |
科技服务中心 |
10月 |
3月/11月 |
4月/12月 |
5月/2024年1月 |
7月 |
8月 |
注:1.党委信息各股室当月报送量为选题一条、措施成效两条,问题建议一条,调研信息为每季度报送一次,第三季度调研信息由局办公室报送,后续调研信息报送按照当前股室安排顺序顺延。 2.改革信息、舆情信息及组工信息当月报送量都是一条,其中,舆情信息直接报给局办公室刘璐红同志,由刘璐红统一报送。 3.政务信息及宣传信息当月需报送两条,各股室可根据本股室活动开展情况酌情多报。 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特校需根据本校活动开展情况每月报送宣传信息2条(信息需将文稿及图片分开再进行报送)。 5.如本股室当月无可报送内容,可自行与其他股室交换报送任务,但需保证完成当月信息报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