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党政办通〔2023〕12号彦洞乡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彦党政办通〔2023〕12号彦洞乡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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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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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彦党政办通〔2023〕12号彦洞乡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身边好人”“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及巩固相关工作的通知》锦文明委〔202310要求,为认真开展2023年“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结合我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推荐情况纳入对各村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具体抓好此项工作。

  二、确保工作质量。按照“开展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学习宣传”要求,积极发现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线索,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和“好儿媳、好公婆”标准,召开评选会议,认真推荐、采访和撰写申报表、先进事迹,事迹要客观实际、生动感人,确保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质量。

  三、按时上报“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候选人推荐材料。

 身边好人申报:各村每年报送“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2起(不能重复好人类别)各村负责人要将候选人推荐电子材料(推荐表〈word文档〉、事迹材料、证件照等)发送至乡宣教中心吴季尧处(电子邮箱1158024740@qq.com

 文明家庭申报:各村报送“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1起,由符合申报创建家庭将《锦屏县文明家庭评价体系(2023年版)》自行评分纸质材料和《申报表》、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及评选的会议图片、会议记录、签到册报送至乡妇联(联系人:彭文源,邮箱:1439371991@qq.com

 完成时间:825日中午12:00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3822

附件1

贵州好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住址


电话


类别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个人简历:


历史表现:


简要事迹(500字):



推荐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锦屏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户主姓名


所在


家庭人


民族


家庭

住址


家庭或家庭成员曾获荣誉


近两年家庭主要事迹简介(800字以内)



村民委(社区

意见

(签章)

乡镇党委或单位)意见



(签章)


县妇联

意见



(签章)

文明委意见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