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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4日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标题 |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彦洞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彦党政办发〔2020〕2号) |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彦洞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乡属各工作部门:
《彦洞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彦洞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问题排查处置到位,突发事件处置到位。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坚决防止疫情在我乡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彦洞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龙政樟 乡党委书记
李必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杨东德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林世烽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龙 芳 乡党委副书记
石彩焰 乡党委副书记
龙明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兰姣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费泽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乡长
林世城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龙本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吴谋兴 彦洞派出所所长
龙见植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姜继贤 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李春洲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罗国银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江河城 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祖斌 乡村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闵文佳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绪灯 乡团委书记
杨朝金 乡财政所所长
张绪圣 乡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
林 义 乡水利站站长
吴宇芹 乡妇联负责人
周之葆 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吴运泽 乡林业负责人
汤启忠 彦洞国土资源所所长
林 涧 彦洞司法所所长
吴高智 彦洞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江河桂 彦洞卫生院院长
谭锡鲍 黄门小学校长
杨廷跃 彦洞小学校长
潘文梅 彦洞幼儿园校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杨东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河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职负责日常工作。
三、防控措施
彦洞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尚未发现病例前
一是规范设置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强化发热门诊监测作用;加强常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技术培训;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诊疗专家、防护用品、治疗药品及设备等应急准备。启动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并明确定点救治病房。(责任单位:彦洞卫生院,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前)
二是加强实验室诊断技术水平,储备检测试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防控培训。(责任单位:彦洞卫生院,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前)
三是加强活禽市场管控。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措施,禁止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必要时关闭活禽市场。(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四是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主动加强对车站等重点场所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彦洞派出所、彦洞交管站、各村民委,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五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关注疫情进展情况,加强社会舆情应对处置。(责任单位:彦洞卫生院、乡科教中心、各村民委,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第二阶段:发生首例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
一是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要迅速通过疫情直报系统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疫情,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加强配合,保证病例标本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彦洞卫生院,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二是采取隔离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首先要采取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落实疑似传染病病例就地就近隔离和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并及时上报至上级部门。(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彦洞乡卫生院,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三是做好确诊患者救治。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重症病例收治到条件较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精干医疗团队全力施救,必要时转上级定点医院救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乡党政办、乡卫生院,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四是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加强车站、娱乐场所等卫生检疫,重点是加强武汉方向及出现确诊病例地区到我乡人员的检查,强化市场监管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彦洞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综治办、乡水利站、彦洞司法所、彦洞交管站,完成时限:2020年1月23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
第三阶段:发生疫情流行暴发后
全乡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一是把患者救治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加强病例集中救治等措施。充实专家队伍,开展全乡巡诊,最大限度减少患者死亡;严格落实居家医学管理,每日报告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彦洞卫生院,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二是做好人群活动管控。一律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含春节所有节庆活动、民俗活动),引导居民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勤洗手,室内常通风,提醒发热患者不要离开本地。集中居住和人群密集单位要开展晨检。(责任单位:彦洞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综治办、彦洞司法所、彦洞交管站,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三是强化农贸市场等管控。加强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在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的基础上,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关闭活禽市场,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要强化定期消毒通风。(牵头单位:彦洞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综治办、乡水利站、彦洞司法所、彦洞交管站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四是强化发热人员管控。在汽车站、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体温监测设备,启动发热旅客排查,尤其对出入境人员的体温筛查,依法做到隔离提示、留观和疑似病例交接、信息报告等工作。(牵头单位:彦洞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综治办、乡水利站、彦洞司法所、彦洞交管站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五是对进出疫区的主要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其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打击和查处制造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彦洞派出所、乡安监站、乡综治办、彦洞司法所、彦洞交管站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六是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相关舆情收集、管控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群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彦洞卫生院、乡科教中心、各村民委,,完成时限:自发生疫情之日起,到疫情结束)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党支部和民委:一是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返乡人员的摸底排查,特别是从湖北武汉务工回来的人员要全面进行排查梳理,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和卫生院;二是做好公共场所和春节活动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疏散工作;三是协助配合做好疫情宣传、管控等相关工作。
(二)彦洞卫生院:负责调度、协调、管控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进行社会动员并指导全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乡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等相关技术培训;组建乡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断治疗;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联系和协调上级专家指导我乡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培训。
(三)乡科教中心: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中宣传报道工作和现场媒体管理,制定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起社会恐慌;统筹协调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地区或相关部门开展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四)乡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费,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各小学: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制定、实施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在校师生、幼儿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六)乡综治办、彦洞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疫区开展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应急事件;根据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疫情发展情况,对进出疫区的主要道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其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打击和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制造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七)乡社会事务办: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八)乡交管站:负责组织、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开通应急处置专用临时通道,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负责组织做好码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时出入人员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九)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畜禽疫病的防控及疫情处置工作,加强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畜禽相关传染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牵头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措施。
(十)乡安监站:了解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参与风险评估、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恢复重建等工作。
(十一)乡林业站:负责协助乡农业服务中心落实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措施,禁止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定期关闭活禽市场;同时,负责做好事件处置中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其他未列村或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处置需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或依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系统内、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清醒认识当前防控形势。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人与人间的传播能力仍需严密监控,聚集性病例提示存在明显的人传人现象,疫情传播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前,防控形势出现了重要变化,疫情传播扩散可能大幅提升,随着春运到来,不排除病例数和疫情发生地增加的可能,要做好可能出现疫情大流行的应对准备。
(三)严格疫情排查情况报送。各村每日要全覆盖开展健康排查,对排查的人员健康状况实行日报送和零报告,各村要明确专人于每日19:00前将排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江河桂;联系电话:15085289751)。
(四)加强健康宣教和舆情引导。各村、各部门要实事求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阐明此次疫情特点、严重程度与非典的区别,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按照“内紧外松”原则,落实好防控措施,避免引发群众恐慌情绪。对疑似病例,要严格按程序报县卫生健康局,经上级组织专家复核后再确定。
(五)严肃疫情处置工作纪律。各村、各部门要站在国家安全高度,保障疫情防控有序开展,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于不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工作规矩,私自发布疫情信息或发表与国家疫情控制策略完全相左的评论、意见的个人、机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处理。
彦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