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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秋镇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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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平秋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江嗣登(镇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节假日除外)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7312008

平秋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平秋村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平秋村

邮政编码:556705

一、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