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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略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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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平略镇人民政府

2.主要负责人:刘开灵(镇长)

3.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下午2:0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办公电话:0855-7321069

5.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平略镇平略村

6.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平略镇平略村

7.邮政编码:556704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

第二条  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脱贫攻坚、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

第三条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镇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第五条  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第六条  抓好镇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第七条  抓好工业和招商引资工作;

第八条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