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未批先用、乱占滥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城市化进程的建设中逐步显露出来。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也愈发困难,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用地建房也成为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也是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规划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近日我镇依法处理一宗闲置宅基地。在接到群众申请农村宅基地时,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村干部、国土所等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严格按照“村民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报批转用”的模式,始终坚持三个原则:非本村村民不能使用农村宅基地原则、“一户一宅”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进一步了解村民诉求情况下,加强政策引导,村级严格执行农户申请、严把用地建房条件,会议讨论研究、公示,严格落实“三到场”工作制度、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在合法合规条件下,并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同时我镇强化规划引领,有效整合碎片化土地资源,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农村闲置宅基地土地利用率,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农村随意占地建房、超规模建房、建筑风貌失控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合规、有序用地建房,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