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金森公司及相关项目实施户:
为巩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成果,促进基地达到预期投产目标,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加强林业产业项目等基地2023年抚育等生产管理通知如下:
一、生产管理对象
(一)特色林业产业基地
油茶、山核桃、竹、锥栗等特色林业产业基地,按批复的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要求还在抚育等生产管理期内(3-5年幼林)的基地。
(二)林下经济基地
按相关项目申报材料,铁皮石斛、淫羊藿等林下经济基地。
二、生产管理质量要求
特色林业产业基地按批复的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一般每年抚育2回,施肥不少于1回,促进基地按作业设计投产见效。林下经济基地按相关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进行相关生产管理。
项目建设期已过的基地,以及其他非项目林业产业基地的管理,参照项目基地建设要求开展生产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站、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基地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促进各基地按质按量完成生产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