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相关经营主体申请,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和现场核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贵州丹妮雅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符合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拟将贵州丹妮雅服饰织造有限公司认定为锦屏县就业帮扶车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855-7221826。
附件:贵州丹妮雅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贵州丹妮雅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负责人 |
车间地点 |
投资总额(万元) |
企业生产项目 |
企业员工数(人) |
吸纳三类人员稳岗就业3个月(人) |
1 |
贵州丹妮雅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
庄金城 |
锦屏县三江镇 |
2200 |
生产制造、服饰 |
9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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