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贵州省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计划2025年在铜鼓镇、敦寨镇、新化乡、隆里乡、钟灵乡实施耕地稻油轮作面积1.07万亩。其中:铜鼓镇1500亩、敦寨镇4700亩、新化乡1900亩、隆里乡600亩、钟灵乡2000亩(详见表1)。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县粮油作物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2%左右。各任务乡镇根据承担的轮作任务、上年粮油种植意愿情况,确定任务实施区域,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特别是油菜扩种潜力大)的耕地开展轮作,并将轮作任务分配到村。
表1 2025年稻油轮作项目计划任务表
乡镇名 |
面积(亩) |
覆盖村 |
铜鼓镇 |
1500 |
嫩寨村、铜鼓村、花桥村 |
敦寨镇 |
4700 |
敦寨村、敦寨社区、平江村、亮司村、雷屯村、龙池村、者屯村 |
新化乡 |
1900 |
新化所村、欧阳村 |
隆里乡 |
600 |
隆里所村、华寨村 |
钟灵乡 |
2000 |
贡村、地娄村、高寨村、寨稿村、钟灵村、阳艾村 |
合计 |
10700 |
20个村 |
二、技术路径
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推广以水稻—油菜轮作的粮油轮作模式,适当提高种植收益,巩固油料扩种成果。改善耕地冬季闲置,推动耕地轮作制度改进,促进资源与技术、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主要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
1.推广主导品种。水稻重点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如:中择优8号、甬优1540、蓉7优808、泰优808等高产优质品种,以及特色优质品种,如:野香优系列、花香7号等品种;油菜重点推广高产、高抗双低品种,如:油研2020、油研585、德油8848、德油AAA、德油5号、邡油777、华油杂50等品种。
2.集成应用绿色高产高效适用技术。水稻重点推广应用机耕、规范化增密移栽、配方施肥、稻田养鱼、绿色防控等技术,积极推广新型无纺布钵盘育秧(抛秧)、秸秆还田、直播、机插、机收等技术;油菜重点推广翻耕人工移栽、免耕育苗移栽、人工翻犁直播、机械化播种及收割、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绿色增产技术。
三、资金使用方式
(一)补助对象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文件,补助对象为实施耕地轮作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150万元,省安排我县稻油轮作面积1万亩,按照水稻、油菜轮作种植1亩补助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确保面积落实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细化具体补助内容。要按任务数在前茬粮食作物收获后接续种植同等面积的油菜,两季作物面积不得累加。
(三)补助方式及资金概算
1.补助方式
根据《锦屏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基础上,资金使用重点投入油菜种植补助,主要采取社会化耕犁补助、资金直补等方式进行补助。水稻以购买单质钾肥方式进行补助。
2.资金概算
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
(1)水稻种植钾肥采购22.4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采购。
(2)油菜种植社会化服务耕犁补助110万元。
(3)油菜种植耕犁直补资金17.55万元。
水稻购买单质钾肥补助由县级农业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补助内容、资金额度、面积分配到有关乡镇。
油菜种植耕犁补助由当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亩补助标准控制在120元之内,资金核算有多余资金的乡镇,可以用于扩大耕犁面积补助。对种植主体先建后补方式的直补资金,由受益主体投工或先垫付耕犁资金,然后按照有关程序对油菜种植主体进行直补,直补资金需通过“一卡通”支付;对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油菜种植耕犁补助,可根据实施乡镇资金额度、当地地形地貌、油菜种植田块立地条件、劳动力成本等实际情况确定耕犁补助标准后,在不少于任务面积情况下最后确定补助面积,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补助。
表2 耕地稻油轮作补助内容及资金预算表
乡镇名 |
轮作面积(亩) |
资金 (万元) |
补助内容及资金概算(元) |
油菜耕犁补助方式 | |
水稻钾肥 |
油菜耕犁 | ||||
铜鼓镇 |
1500 |
22.5 |
4.95 |
17.55 |
资金直补 |
敦寨镇 |
4700 |
60 |
4 |
56 |
社会化服务 |
新化乡 |
1900 |
28.5 |
5.7 |
22.8 |
社会化服务 |
隆里乡 |
600 |
9 |
1.8 |
7.2 |
社会化服务 |
钟灵乡 |
2000 |
30 |
6 |
24 |
社会化服务 |
合计 |
10700 |
150 |
22.45 |
127.55 |
—— |
(四)补助程序
要细化和优化补助程序,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事前及时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清单、规则;事中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做好痕迹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事后做好推动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油菜种植耕犁农户资金直补程序
第一步:针对开展油菜种植耕犁资金直补的乡镇,要加强油菜种植补贴宣传力度,发动农户自行开展油菜种植,油菜移栽结束后由村进行统计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有关人员开展抽查核实,并在本村进行为期5天公示,然后出具公示结果报告。
第二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农户田块及面积进行汇总,制作补贴资金发放册电子档和纸质档,纸质档要完善有关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等手续。
第三步:乡镇提交有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报销补贴。资料包括:公示结果报告、公示图片(远、近各一张)、农户油菜种植耕犁统计表、补贴资金发放册(电子档和纸质档)等,通过“一卡通”进行支付。
2.油菜种植耕犁社会化服务补助程序
第一步:由乡镇党委会确定机耕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签订耕犁合同,确定耕犁价格和质量标准。
第二步:农机手按照协议有关规定在指定范围内开展耕犁,农机手需每天登记耕犁田块农户名、田块数量、面积,耕犁任务完成后集中汇总耕犁总面积。
第三步:耕犁结束后,由乡镇组织县级、乡镇级和村级三方有关人员对耕犁面积进行验收或抽查,在当地村务栏公示5天以上,以村或单个农机手为单位出具耕犁验收报告和公示结果报告。
第四步:乡镇提交有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账补助。资料包括:确定农机手材料(纪要、文件或采购材料等)、耕犁台账(含核实原始记录)、公示图片(远、近各一张)、验收报告、公示结果报告、报账信息表(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补助资金、承包人银行账号等)等。
3.水稻种植购买钾肥补助程序:县级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开展钾肥采购工作,根据方案计划和资金额度分配补助种子数量,由乡镇按照计划进行发放。发放物质要完善有关手续和登记造册签名及公示等,有关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也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完善补助程序。
五、绩效目标
(一)数量指标:实施耕地稻油轮作面积≧1.07万亩;
(二)质量指标:粮油作物平均亩产较上年高2%左右;
(三)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四)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按阶段完成率100%;
(五)效益指标:农民种植粮油积极性提高;
(六)群众满意度指标:农民满意度≧90%。
六、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落实目标任务
县级方案下达后,承担轮作任务的乡镇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制度稳粮扩油的政策,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开展轮作工作,在尊重农户种植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稻油轮作种植。
(二)加强技术服务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落实良种、良法、良机、良技等关键环节。依托县级粮油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分作物、分区域、分环节粮油生产技术巡回指导。组织县、乡农技人员,指导承担任务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开展全过程技术服务。集成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技术模式,做到科学轮作。
(三)落实公示公开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77号)文件要求,及时在官网等媒体上公开实施方案、项目验收等信息,杜绝“事后补公示”,提高政策知晓率。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对象、资金安排、公示期限、反馈渠道等。注意切实保护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需公示的应做脱敏处理。到人到户直接补贴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建立专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四)开展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
轮作作物收获时,县、乡农业农村业务部门应组织开展测产,测产工作可与党政领导领办示范点、基础性服务揭榜挂帅、新型农民主体培育、省农推总站安排的测产工作相结合,避免重复测产减少干部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当地耕地轮作开展绩效评价,包括不同轮作模式面积、单产、效益分析等情况。要加强试点工作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总结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州。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分管领导、县统计局农调队负责人等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要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推进耕地轮作任务落实落地。成立实施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立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为组长,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以及有关业务站负责人,和乡镇农业中心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方案编写、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培训、补助验收、材料收集整理、总结报告编写及项目验收等工作。成立水稻、油菜、施肥、植保、农机类技术指导专家组,开展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保障轮作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
县乡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粮油生产工作,要及时兑付项目补助资金。在确保面积落实的情况下,根据承担轮作任务的农户、经营主体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兑现补助。实施乡镇要严格认定实施面积,规范补助程序,坚决杜绝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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