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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设计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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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财资环〔2025〕44号文件要求,对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设计单位实行国内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设计单位

二、项目编号:JPLY-2025-007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锦屏县

2.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为低产林改造10000亩。

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招标内容: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初步设计。

6.招标范围: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范围为锦屏县,具体初步设计工作为:

(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林业局提供的现地地块的自然、立地、林木等因子进行外业调查;

(2)提供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初步设计达到作业设计深度并获批复,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小班调查基础数据,调查样方[样圆]、样带的 GPS 坐标数据,设计文本及图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矢量数据库,样地调查照片等);

(3)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变更作业设计编制服务,提交相关成果资料(所有建设小班调查基础数据,调查样方[样圆]、样带的 GPS 坐标数据,变更报告包括文本及图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矢量数据库,样地调查照片等);

(4)提供项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并获批复,配合办理林木采伐证,提交相关成果资料(所有建设小班调查基础数据,调查样方[样圆]、样带的 GPS 坐标数据,报告包括文本及图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样圆],矢量数据库,样地调查照片等);

(5)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服务。

(6)提供项目预算编制服务,预算编制成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能够通过财政或审计相关部门机构预算评审,为施工招标采购提供必备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注:此处对应各交易中心编标工具)制作的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

(7)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等,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实施内容等。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00万元。

(三)服务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完成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应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整《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初步设计》6份,移交全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的资料止。

(四)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五)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加盖公章的原件声明函);

2.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本项目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025年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复印件(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2人及以上(含2人),其中1人具备中级职称(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复印件)。

六、废标条款

(一)符合专业条件报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七、无效投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三)报价经询价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四)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未对采购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六)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七)法定代表人或利益关联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八)违反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八、中标原则

在符合公告响应文件后,以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商。

九、其他事项

(一)提供的招标代理费用报价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和标注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要按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自行承担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纠纷赔偿等一切事故责任,对此进行相应承诺。

(三)代理机构制作参选文件及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四)提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以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公告时间(北京时间):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邮件以到件时间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排洞社区锦屏县林业局四楼。

联系人:王承源

联系电话:0855-7220083

锦屏县林业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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