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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商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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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财资环〔2025〕43号文件要求,对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实行国内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招标代理商

2.项目编号:JPLY-2025-001

3.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黔东南州锦屏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报价依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8号)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按国家规定代理公开招标工作涉及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供招标报告三套。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加盖公章的原件声明函);

(3)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4)本项目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5)2025年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6.公告方式: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张贴于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栏和县工商银行门口公开栏等。

7.中标原则在符合公告响应文件后,以《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8号)下浮从多到少排序确定中标商。

8.其他事项

(1)提供的招标代理费用报价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和标注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代理机构制作参选文件及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4)提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公告时间(北京时间):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7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邮件以到件时间为准)。

(6)提交响应文件地址: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排洞社区锦屏县林业局四楼。

联系人:王承源

联系电话:0855-7220083

锦屏县林业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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