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4〕49号)要求,2025年2月,我县启动了锦屏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评审组成员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72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形成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入选人员名单,共27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锦屏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入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通讯地址: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 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邮政编码:556799
联系电话:0855-7221721
附件:锦屏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入选人员名单(共27名)
附件:锦屏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入选人员名单(共27名)(1).xlsx
锦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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