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省财政厅、省民宗委下达我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20万元,按照《中共锦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申报项目的立项批复》(锦农领函〔2025〕15号)文件和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安排进行资金分配,现将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20万元(黔财农〔2025〕29号)。
二、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进行资金分配,由锦财农〔2025〕31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
三、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120万元安排8个项目,由大同乡、偶里乡、新化乡、敦寨镇、平秋镇、启蒙镇、铜鼓镇7个乡镇实施,其中:1.锦屏县2025年平秋镇民族特色建筑修缮项目资金5万元、2.锦屏县2025年大同乡民族特色建筑修缮项目资金8万元、3.锦屏县2025年偶里乡晾晒坪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4.锦屏县2025年新化乡农产品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万元、5.锦屏县2025年敦寨镇人饮水池维修建设项目资金5万元、6.锦屏县2025年铜鼓镇人饮水池维修建设项目资金4万元、7.锦屏县2025年大同乡堡坎建设项目资金8万元、8.锦屏县2025年启蒙镇民族特色建筑修缮项目资金5万元。
监督电话12345
锦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0855-7221804
锦屏县财政局0855-7221706
锦屏县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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