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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贵州安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屏三江店零售药店纳入锦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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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经初审、实地考察、综合评估后,拟将贵州安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屏三江店纳入锦屏县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5月19日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向锦屏县城乡医疗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 0855-7223806

锦屏县城乡医疗服务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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