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锦屏县城不断扩容、交通条件逐步完善,为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决定取消《关于调整锦屏县出租汽车票价的批复》(锦发改通〔2018〕46号)文件关于“针对城区较偏僻、空乘率高的三江中学、酒厂、银洞变电站、花生地、聚龙滩、卦治电站大坝六个区域加收50%,(即:往酒厂方向跨越原下茅坪路口的、往三中或银洞方向跨越亮江河的、往花生地方向跨越屠宰场路口的、往聚龙滩方向跨越新消防队的、往卦治电站大坝方向跨越华绿碳素公司门口公交停车场的按起步价和浮动票价打表计费后可再加收50%)。鉴于殡仪馆路段坡度大、弯急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只运营到殡仪馆坡脚,若乘客确需运达殡仪馆的每车次加收3元”的规定,其余按锦发改通〔2018〕46号文件执行。
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从2025年5月13日开始执行。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锦屏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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