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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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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社〔2024〕147号)文件精神,结合《锦屏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以比选(询价)方式对项目实施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锦屏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名称:锦屏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三、项目资金:锦屏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服务人数80人,每人1500元,预算资金共1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项目实施地点:

1.项目内容: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年龄段的80名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居家保洁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为拓宽边远乡镇符合条件残疾人享受政策覆盖面,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重点安排在平略镇、启蒙镇、河口乡和固本乡等乡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中实施。

五、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要求的服务内容开展好服务,2025年每户残疾人服务次数不低于6次。

六、各服务机构需提供的资质条件:

1.服务机构需提供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营业执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服务方案,并具备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等服务资质,并具有开展服务的交通工具和稳定人员。

2.从事服务经营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

七、“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报价方式:只接受各服务机构现场一次性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八、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王源焕,联系电话:0855-7223160。

九、比选(询价)时间及地点:

比选(询价)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10:30;

比选(询价)地点:县残联会议室。

十、根据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满足购买条件实质性要求,报价最低、服务内容最优和服务次数最多作为中标方。


锦屏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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