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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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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黔(2019)锦屏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8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县支行

欧景姣/阳宗全

锦屏县三江镇风雨桥社区街脚坡坡脚丽都大厦23层2302号


锦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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