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1月中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州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不够深入,未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
问题1:党的二十大召开后,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未充分结合部门和分管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在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锦屏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期)上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结束后将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二是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部署,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三是制定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要求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根据学习主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必须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制定锦屏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和2024年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预安排表,截至目前已开展每周集中学习会共16期;由局办公室不定期推送中央省州县政策文件及相关学习资料分享至工作群,共分享各类政策文件、学习资料10余篇。
问题2:对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研讨会上只谈理论,未结合县情交通运输建设发展开展学习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和打造黔东南州“黎从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梳理“531”项目清单,积极向上对接、争资争项。2024年截至7月上旬,争取获得工程项目有6个,总投资8423.9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5928.97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提前谋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主题。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上,党组成员均结合学习研讨主题和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撰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发言材料。
问题3.在积极打造黔东南成为贵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方面结合县情抓统筹抓落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对获批的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与要素保障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抓好项目落地建设推进。比如:争取获得的2024年第一批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10日组建锦屏县2024年第一批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明确项目主管部门、法人单位名称、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再如:2024年5月28日积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讯部门、供电部门沟通推进锦屏茅坪至锦屏县城农村道路的弱电迁改工作。再如: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汇报拨付锦屏县三锹至卦治公路(三锹至铜鼓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资金。 (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问题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5月20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及行动自觉;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目标和措施,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陆昀炜为组长、吴冬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有序开展工作;三是2024年3月23日,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锦宣通〔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当前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5.学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自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传达部署,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及时在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截至5月底已召开党组会9次。
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抓学习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5月20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5月22日,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陆昀炜局长组织学习《锦屏县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4年5月底制定《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加强与宣传部门对接,强化意识形态学习,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交通队伍;四是按照县委网信办关于实施“个十百千”网络评论队伍建设工程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网络评论队伍,由李鸿雁负责网评工作,及时转载国家方针政策及正能量视频和文章,并进行正面评价,发现有违背党和国家言论的,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置
问题7.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交通运输领域发布的文章实行审签工作要求,稿件通过网站“校对通”进行文字校对,避免遗漏、表述错误等,同时由办公室吴诗琦审核意见、分管领导王亨巧审核意见、单位主要领导陆昀炜签批意见等层层签批后方能发布,发布后的文章要再一次检查,确保无差错。
问题8.在专题学习活动“抓调研、破难题”环节中大谈理论,调研结合县情实际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7月17日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对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的现状、困难和下步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分析,达成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共识,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局班子成员深入锦屏客运南站、黔岭锦屏分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运输企业及镇村走访调研,讲解惠企政策,了解企业经营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运力储备情况以及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各乡镇村交通建设情况,收集和获取第一手资料,2024年的调研文章都是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撰写的(如:王亨巧的《农村公交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及对策》)。三是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设立了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批盖章后方能发布的科学运行工作机制,同时通过“校对通”网站登录进行文字校对,切实杜绝了错字病句等问题的发生。
(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方面不到位
问题9.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未邀请非党和协助党组成员分工的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等,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纳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自学参考书籍;二是按照要求,2024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邀请非党组成员和协助党组成员分工的领导干部列席会议。2024年5月21日组织在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期)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问题10.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间要求开展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按照《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每季度的学习研讨都按照县委的要求,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后一周内完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研讨,同时,在研讨会上还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工作进行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学习讨论,切实提高了学习研讨会的实效。
问题11.学习不实,存在走形式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9日局党组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按照《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每季度都能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后一周内完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研讨,并要求在开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讨论会的同时,写好发言提纲,记好学习笔记。做到人员、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的绝对统一,实实在在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高质量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有漏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问题12.党组审核把关不严,表彰有关事项与党内法规的要求不相一致,存在越权表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6月4日已组织局领导干部召开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进行学习,提高了局党组的政治素养水平。局党组于2024年6月7日发文《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撤销相关表彰文件的通知》(锦交运输党组通〔2024〕12号)对原表彰文件进行撤销,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局党组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会议研究并一致通过新完善的《锦屏县交通运输局评优评先制度》,将本制度作为今后干部职称晋升和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符合干部考核制度的评优评先制度。
问题13.执行党的规章制度有偏差,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5月21日组织在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期)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从党组工作原则、设立程序、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2024年5月20日由分管领导王亨巧同志通过对会议记录人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求规范做好集中学习记录,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规范会议记录的重要性,把功夫下在平时,杜绝突击补登。
问题14.党组会议不严肃,对标对表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4年6月4日局领导干部召开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提高了局党组对党员发展工作内容的了解。2024年3月18日局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在3月27日在全体党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党组、全体党员都能时刻牢记细则要求。二是不断优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根据新的要求发展党员。三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其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问题15.政治意识不强,非党组织成员、非党人员参与党内事务。
整改落实情况:5月19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6月4日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会上学习了《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增强各党组成员的政治意识,规范了党组会议的参会人员和议事要求。正常情况下非党组人员不参加局党组会议。在特定领域或特定事项上确实需要非党组人员参会的,如研究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等事项,则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如今,局党组会规范有序,在研究党员事项、人事问题、工程问题等问题上没有非党人员参加。
问题16.一是党组没有按照要求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听取党组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6月4日组织在局每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要求,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局党组于2024年4月15日建立健全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做到尽职尽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2024年4月26日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班子分工,2024年6月14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在2024年6月12日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问题17.未建立常态化约谈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5月14日组织在局每周集中学习会(第九期)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024年5月21日组织在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期)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4年6月4日组织在局每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6月12日在局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三期)集中学习《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两个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常态化约谈。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开展常态化约谈,通过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股室站中心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党员干部约谈(四种形态)情况登记表》,并建立相应台账。
问题18.开展常态化约谈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6月12日健全完善《锦屏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约谈、分层分级约谈、个别提醒约谈的全方位常态化约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股室站中心负责人着力把常态化约谈提醒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今年以来共开展廉政风险预防提醒谈话共计94人次,与运输企业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份。
问题19.约谈流于形式,谈话表上没有被谈话人签名,也没有体现被约谈人的态度。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2024年5月15日印发了《锦屏县交通运输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办法》。2024年1月22日召开锦屏县交通运输行业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作警示约谈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共约谈人员23人。2024年以来,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股室站中心负责人以及主要负责同志与下属企业负责人不定期全覆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签订《党员干部约谈(四种形态)情况登记表》,建立相应台账。今年以来,共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共计143人次;警示约谈7人次。
(二)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落实存在差距
问题20.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内部控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2024年5月14日组织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九期)进一步学习《行政事业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政策法律法规,切实遵照《锦屏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锦屏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锦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按照《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单位共有9辆公务用车,1辆待报废,设置公车加油卡主卡一张,副卡8张,副卡用于加油,每张副卡对应所内一辆公车,做到“车卡绑定”。严格加油卡使用管理,设计制作《公务加油卡登记表》,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如实登记加油信息,实行专人专责专管,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目的地等事项。
问题21.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报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5月14日组织学习了《锦屏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锦屏县交通运输局接待费用及差旅填报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报账审核,制作了“财务已审核”专用印章,差旅报销时需经过财务审核盖章后再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三是补充了龙召春、宋体刚2人出差贵阳开会报销差旅费878元时的会议记录以及会议通知情况说明。四是支付办公楼窗帘费用14060元的发票上补充了经办人吴隆钟的签字。五是龙景松一行三人上州局开会补充了会议通知情况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领导已重新签批。六是现在财务报账过程中,我们已按照相关规范制度进行审核。报账时经办人、证明人、报账员、财务领导、主要领导均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材料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签批,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准确无误。
问题22.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5月14日在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锦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锦府办发〔2018〕53号);二是2024年4月30日16号凭证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价值总计3078800元,其中补充登记2018年12月购置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800元;补充登记2019年3月购置的打印机一台价值1480元的资产;补充登记庆铃牌自卸车辆两台价值262800元;补充登记监控设备一套价值5800元。举一反三,补充登记州交通局移交来的无人机一台。2024年4月20日同时在资产系统新增以上补充登记的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原值3078800元。三是通过财务台账、固定资产台账同步登记入账,各类财务报表中资产数据均一致。
问题23.存在未执行财务“一支笔”签字制度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5月14日组织学习了《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在2019年12月29日10万元的发票中补充了分管领导龙艳梅及经办人宋体刚的签字,同时完善了局党组扩大会关于车辆充值油卡金额10万元加油资金使用的讨论决定。三是进一步夯实责任,把《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抓实,注重财务“一支笔”签字制度,坚决杜绝没有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的发票就报销的情况发生。
问题24.2020年职工福利经费发放不规范,发放册未写明发放福利事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26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4年5月21日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24〕2号)文件,警示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踏实干事。二是2024年5月14日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会会计制度》《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规范了工会工作经费的使用。三是分管领导吴冬同志于2024年4月29日组织工会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会财务工作要细致认真,保障工会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注意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完整报销原始材料。四是现在工会工作都按照《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规范管理。
问题25.增加工程量无现场收方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6月4日在每周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锦屏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学习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计量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三大控制(即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等事项,坚决按照相关制度及要求从严规范监督管理。二是针对2022年九南桥等5座危桥改造工程(九南桥)项目无现场收方记录支撑的问题,经核实有现场收方记录,但未装入该工程项目档案材料内。2024年4月8日由分管领导对该项目技术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项目管理,从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计量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相关制度及要求。
问题26.未达到支付条件提前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管理,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拨付工程进度款。比如:锦屏县2023年稳江桥等6座危桥改造工程(米山溪桥),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执行当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的50%,方可申请第一次中间计量,中间计量时按工程进度款的85%进行支付),申请计量资金839558.9元,实际支付金额为713625元。实际支付率为申请资金的85%。
问题27.项目超概算,缺乏相关报批手续。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过程中超出概算大,新增造价10%以上未再次报请县财政部门预算审查中心进行预算审查,未经审批预算审查的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投资纳入工程结算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费用,在建设过程中变更增加10%以上,及时报请县财政部门预算审查中心进行预算审查,并将预算审查结果意见报请原计划审批部门确认其增加的投资规模,方能进行变更或增加工程量施工。比如:锦屏县2023年稳江桥等6座危桥改造工程及时送到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中心对建设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查,并出具《建设项目概(预)算审查意见书》。截至目前尚未出现在建设过程中变更增加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落实力度不够
问题2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自2019年以来,没有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专题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没有对党建大额经费支出、党建重大活动等事项开展研究,没有达到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2月22日局党组已组织召开上半年的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听取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4年的党建工作。2024年2月25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自2023年6月以来,交通运输局党组都能按《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如:2023年6月15日局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开展“七一”活动所需经费款项进行会议讨论,按“三重一大”的要求,局党组于2023年6月27日对党支部开展“七一”活动的经费等事宜进行会议讨论),七一活动、抗凝保畅及抗洪救灾等重大活动得到显著成效,工作实效在贵州日报、黔东南日报、黔东南交通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党建工作突出特色,硕果喜人。
问题29.对下设党支部的引导管理不够。党组织下设有货车司机流动党员党支部,该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基本没有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锦屏县道路货运行业党委工作职责》《锦屏县货车司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锦屏县货车司机党员联系制度》《锦屏县货车司机关心关爱制度》。2023年1月建立了货车司机党员微信群,定期在群里推送学习资料,并建立学习台账。自2024年3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党支部积极开展“三会一课”(4月16日和5月29日已正常开展线下学习教育),达到线上与线下高度融合的学习教育模式,成效明显。同时,按照“1+1+3”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电话走访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了解货车司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困难货车司机,在货车司机群体工会的协助下,我们利用节日开展慰问活动(2024年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开展对困难货车司机及货车司机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进行节日慰问),使货车司机的凝聚力、幸福感和归属感倍增。
问题30.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党支部阵地建设欠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狠抓“1+7”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局党支部按照“七有七上墙”的要求充实和完善了党支部阵地建设,七有:有党建办公室、有党旗、有办公桌椅、有制度、有记录、有资料、有图书。七上墙: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2024年3月18日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10月20日局党支部向县机关工委请示支部委员会换届,2023年10月30日县机关工委批复同意进行换届选举,2023年11月29日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配齐配全支部成员,强化支部活动场所。局党支部严格按上级每月下发的“铸魂行动”任务清单开展学习教育和研讨;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活动内容,推动支部工作取得实效。
(二)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党政不分问题突出
问题31.2021年、2022年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问题,两年均制定了整改落实计划。2021年度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但在抓整改成效方面抓得不够。两年均未建立整改成效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不明。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月10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2024年3月23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4年6月14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已建立2021年、2022年整改成效清单。2023年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能够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召开程序,按照“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要求完成。
问题32.党组分工文件对非党同志进行工作分工。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24年4月17日印发《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调整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锦交运输党组通〔2024〕6号)以及《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锦交运输通〔2024〕9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问题33.党政不分。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同志协助局行政班子分工时,没有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分工,而是直接由局党组安排分管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始终将讲政治摆放在首位,认真执行党政议事分开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党政会议规程和工作规定,提升局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规定,将党政会议分开记录,制定局务会议记录本和党组会议记录本。三是按照会议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将“三重一大”工作纳入党组会研究议程进行研究部署。
问题34.党组研究发展党员时,对有两名以上讨论对象的,没有分别汇报、讨论和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局党支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分别于3月23日、3月27日、6月4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4年5月15日已向党务工作者每人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1本;局党组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党务工作者进行了约谈,坚决杜绝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再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问题35.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作为研究的内容之一,但从2019年以来,党组没有组织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在党组会、局务会、每周集中学习会上进一步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在2024年第4次党组会上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列为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之一,明确决策内容、程序规则、监管检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并严格执行。
问题36.干部人事工作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存在用其他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制定交通运输建设、管理、发展等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干部人事调整、任用、评先、评优、晋级以及项目实施、调整、增量、资金拨付等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后必须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按规范流程呈报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补齐领导职数。2024年4月25日已将《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推荐石庆椿同志作为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人选的报告》交到县委组织部。2024年6月7日局党组召开了人事会议。年底前对有人员变动的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股级干部考核任免。
问题37.中层股级干部在配备落实方面存在差异。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分别于2024年5月19日和2024年5月21日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2024年6月18日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四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24年6月25日进行新一轮股级干部考察推荐。经过考察、公示等程序,局党组以锦交运输党组函〔2024〕5号文件上报人社局,7月10日人社局以锦人社局复〔2024〕31号文件批复同意,7月11日局党组以锦交运输党组通〔2024〕13号文件同意《万树禄等十位同志任免职》。其中万树禄同志任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龙黎同志任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监督站站长;王佳城同志任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同意因机构改革已撤销并调动的15个乡镇交管站站长相关人员免职,即免去汤玉屏等7个乡镇交管站站长职务。
2024年6月18日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会(第十四期)传达学习《干部调配工作规定》。截至目前,已配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3个职位,内设股级职位4个,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内设股级职位1个,交通建设服务中心2个内设股级职位已配齐。经与编制部门对接,年底前配齐县交通运输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股级职位,暂不对因机构改革有变动的县交通运输勘察规划和质量检测中心进行考察任职。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原则,建立股级干部任免职管理台账,精准掌握岗位任免信息,适时配备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配齐股级职数的空缺职位,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干部队伍建设,为锦屏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人才保障。
四、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重视不够,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有差距
问题38.仍存在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6月12日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学习会(第十三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重要论述,2024年5月21日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每周学习会(第十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4年3月26日成立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讨论研究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列明尚未整改问题清单,建立跟踪整改台账,再次明确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确保上轮巡察存在的问题已经在4月底前整改完成。
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议事日程管理,严肃党组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坚决做到手写并规范、全面、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坚决杜绝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的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39.仍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上一轮巡察发现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入账。2024年4月30日16号凭证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价值总计3078800元,其中补充登记2018年12月购置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800元;补充登记2019年3月购置的打印机一台,价值1480元的资产;补充登记庆铃牌自卸车辆两台,价值262800元;补充登记监控设备一套,价值5800元。举一反三,补充登记州交通局移交来的无人机一台。2024年4月20日同时在资产系统新增以上补充登记的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原值3078800元。通过财务台账、固定资产台账同步登记入账,各类财务报表中资产数据均一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26072;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三江镇聚龙滩社区公交停保场;电子邮箱:jpxjdj@163.com。
中共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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