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纪要》(锦府常议〔2024〕12号)精神,现将位于锦屏县2016年三江镇药材公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1、2号楼大底盘(裙楼)第一层12号至17号6个商铺(面积共计287.2㎡)进行公开处置,特制订本方案。
一、处置原则
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处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处置商铺位置情况和价格
序号 |
坐落位置 |
楼层 |
预测建筑面积 (㎡) |
预评估单价 (元/㎡) |
预评估总价(元) |
备注 |
1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2号(临街) |
1 |
45.31 |
23100 |
1046661 |
|
2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3号(临街) |
1 |
46.01 |
23000 |
1058230 |
|
3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4号(临街) |
1 |
50.19 |
22900 |
1149351 |
|
4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5号(临街) |
1 |
45.31 |
23000 |
1042130 |
|
5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6号(临街) |
1 |
44.61 |
23200 |
1034952 |
|
6 |
锦屏县三江镇药材公司安置房商铺17号(临街) |
1 |
55.77 |
23200 |
1293864 |
|
合计 |
/ |
/ |
287.2 |
/ |
6625188 |
注:以上商铺面积为预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权证上面积为准,评估单价为预评估单价,以实际评估报告为准。
三、处置方式
(一)以第三方评估公司最新的预评估单价为基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处置。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和接受竞买商铺的位置、面积和当前的现状,不得以任何理由弃买,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标,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且国资公司不予退还竞买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参与竞买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的报名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时,须缴纳叁万元(¥30000.00元)报名保证金。所有竞买人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者确定购买方,如果同一套商铺只有1人报名的或无人报名的商铺,该商铺原则上按评估价处置,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购房款。
(四)个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或村级集体参与竞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竞价规则详见《锦屏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商铺资产处置实施方案》。
(五)本次处置商铺实际面积最终以不动产证上建筑面积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六)本次商铺资产处置事宜的解释权归锦屏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四、资产处置管理小组
组 长:龙伟志
副组长:龙木英、何平
成 员:吴滢、杨佩佩、杨绍苇、陈礼换、杨玉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17:00(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赤溪家园2号楼1层2-2号锦屏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5--3900298 杨先生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开始,逾期未到场参加视为放弃竞买。
(二)竞价地点: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赤溪家园2号楼1层2-2号党员活动室。
锦屏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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