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理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锦屏县境内部分普通国省道的公路资产及其维护、管理等权责进行调整。自2026年3月4日起,接养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履行公路资产的建设、养护、路政执法职责,承担属于权限内的相关责任以及甲乙丙三方约定的责任。现将移交单位、接养单位、具体线路和里程公告如下:
一、移交方:锦屏县人民政府
二、接养方: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三、移交的具体线路和里程:
省道S311线K45+870至K85+944(锦屏县三江镇三江路与锦滨路交叉路口一级路终点至锦屏/剑河界),共计40.074公里。
锦屏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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