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梅,1985年5月出生,壮族,中共党员,锦屏县敦寨镇新城社区支委委员、民委副主任。廖海梅一家是敦寨镇新城社区易地扶贫搬迁户,原籍村是敦寨镇色界村,家庭共同生活人口5人,即夫妻二人,一双儿女,还有一个长期坐轮椅的残疾哥哥。
互敬互爱共同进步
廖海梅是一名基层村干部,她的爱人龙明强是敦寨镇邮政分局揽货员,结婚10多年来,他们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红脸争吵的场面几乎没有,因为生活虽然磕绊,但他们二人早已立下规矩:吵架归吵架,绝不说狠话,绝不提过往,绝不把矛盾留给明天。为了给家人创造温馨的家庭生活,他们从来不在孩子们面前争吵。龙明强展现了一个男人应有的肚量和气度,在这方面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包容。而廖海梅作为外地人,即便生活习惯诸多不一致,她总是能把家庭安排得井井有条,慢慢习惯当地的生活。他们始终认为两个人组成一个小家庭,在生活中应相互照顾,相互信任,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帮助;遇到矛盾,相互避让。爱人龙明强理解廖海梅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比较繁忙,在兼顾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家里大部分家务活。
尊老爱残 和谐持家
廖海梅丈夫有一个残疾的哥哥,7岁患疾病落下了终身残疾的,从此行动不便,平时都坐着轮椅,有时能用拐杖短暂站立。自公公去世后,10多年来,廖海梅和丈夫一直承担着照顾残疾哥哥的责任。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儿女如此,更何况是兄弟呢?然而廖海梅一家人却从来对哥哥不离不弃,照顾周全。虽说是廖海梅爱人的哥哥,但廖海梅从来不把他哥哥当外人,她常说:“我们就这么一个哥哥,既然他从小遭受了疾病的摧残,生活的打击,现在我们没有了父母,以后哥哥的饮食起居我们会负担起来。等以后我们夫妻老了,我的孩子们也会照顾他的。”
为了照顾哥哥,夫妻二人定下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没有特殊事情,我们俩同时出门时间不超过2天,离家范围不出县城。他们放弃了很多自己的生活,克服重重困难,只为了哥哥能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温馨的家。夫妻二人要赚钱养家,不得已到镇区工作和生活,曾经他们也将哥哥接到身边生活,但因生活习惯和住房面积等诸多因素导致他们不得已将哥哥送回老家去生活。他们老家在敦寨镇色界村,离集镇有40分钟路程,于是,每隔两三天他们都会回去给哥哥送去必要的生活物资。
虽然哥哥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负担”,但是夫妻俩眼里这个“负担”却也是幸福的。2020年年初,纷纷扬扬下了三场雪,廖海梅看着天寒地冻的天气,心里十分焦急,因为哥哥如今在老家生活着,她担心村里供电设备因大雪积压而断电,哥哥生活取暖不方便,交通不便会影响哥哥吃饱饭的问题。于是她提前叫她爱人备好生活物资送去,还查看房屋四周安全,电路电线安全,拜托邻居帮忙,每天去看望哥哥。
在邻居的眼中,夫妻二人十年如一日地照顾残疾哥哥的事迹感动了他们。他们用十年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手足情深,血浓于水。2022年廖海梅家庭被锦屏县妇联授予“最美家庭”称号、被黔东南州妇联授予“孝老爱亲”家庭称号,2023年获得第七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称号。
文明诚信 爱护环境
廖海梅一家人一直致力于破除陈规陋习,不迷信,诚信待人,讲究卫生。这不仅表现在他们家里物件摆放整齐,地板干净上,还在夫妻的工作和孩子们的学习中显而易见。廖海梅总是很早到社区办公室,首先做的事就是打扫卫生,整理办公桌,文件和资料归档整齐。孩子们的衣物、鞋子、书包等总是刷得一尘不染,书本、学习工具整齐排列在书包里。他们在爱护环境的同时教育孩子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居住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爱护社区绿化区绿化树,2019年被社区评为“卫生文明户”,2020年被评为锦屏县“十星文明户”。
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
廖海梅一家人都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她是家里文化水平最高的,写得一手好字,她也将她所学所思所感传授于她的孩子们。夫妻二人多年来一直严守一条准则,“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正是这一家人树立了统一的正确的价值观,廖海梅作为村干、联户长始终将廉洁自律贯穿于社区工作中。由于工作认真负责,2021年12月,廖海梅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5年1月,获得“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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