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文书的定义和名称
作为进入国家档案遗产名录的锦屏文书,自2020年以来,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就先后将它作为申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分别写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书。2022年1月,州第十五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州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要推动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工作。作为锦屏文书命名县,锦屏县委、县政府对锦屏文书一直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县委政府换届之后,新一届县委政府更加积极主动,不仅将申遗工作写进工作报告,今年又率先成立锦屏文书申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开展了相应的具体工作。
值此,说说锦屏文书名称问题,也许也有必要。
锦屏文书的定义和名称
首先说说定义。依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定义,锦屏文书是黔东南自治州境内以锦屏为代表的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产生在明清至民国时期,记录和反映这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轨迹的民间档案文献。这个定义包含这样几个内容,即范围、时间、性质。范围是“黔东南自治州境内以锦屏为代表的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时间是“明清至民国时期”;性质是“民间档案文献”,而“民间档案文献”之前有这样的前置定语:“记录和反映这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轨迹”。这个定义很清晰,也很准确,它体现了条例制定者的智慧与水平。
在此,值得深究的是“锦屏文书”与“锦屏”的关系,锦屏文书,所以称为“锦屏文书”,在定义里这样表述:“以锦屏为代表”。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锦屏文书的发现首先在锦屏,锦屏文书的搜集、研究,也首先从锦屏开始;从数量和质量上看,锦屏县搜集到和已经整理出来的,也是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流域其他县所不可比拟。但是,锦屏文书不等于是“锦屏县的文书”,它不完全属于锦屏,只能用“以锦屏为代表”来加以叙述、限制。这样的描述与限制,目的是体现“在那里首先发现,就以那里的名字命名”的国际文化名称命名原则。所以,条例对锦屏文书的定义非常恰当。
其次,说说名称。锦屏文书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在锦屏初始发现,到2005年,长达五十多年的时间,都没有一个统一称谓,叫法很多,名称五花八门。
上世纪五十年代,锦屏县国家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相关工作,在农户家中发现了数量相当的民间契约,但在当时时代没有予以相应关注。到六十年代,贵州省民族研究所响应国家民委号召,安排罗义贵、周绍武、杨有耕等研究人员深入锦屏县就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他们的调查非常认真仔细,可以说是锦屏县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他们以三江镇、魁胆、偶里为重点,又分赴茅坪、挂治、小江、平秋、黄门、启蒙、敦寨、亮司、平略、固本、文斗、瑶光等侗寨苗乡作面的考察,行程总计上千里,搜集、摘抄和调查的资料约七十余万字。而其间调查采访对象达数百人,涉及林农、旱夫、水夫、行户、商人、干部和手工业者。回去之后,形成了300多万字的《侗族社会历史调查(锦屏卷)》一书,书中首次出现了“明清王朝在锦屏的皇木征集”、“山林买卖契约与山林租佃契约”、“三帮”、“五勷”、“当江”、“争江”等等内容。根据需要,这一次他们还从村民手中搜集了民间契约数百份。他们对这些契约通称为“锦屏林业契约”,有时又称为“侗族林契”或“苗族林契”,所谓侗族或苗族,完全依据是从侗民家中得到还是苗民家中得到来确定。当然,他们的这次调查,是官方也是学术对锦屏契约文书的首次认识,在搜集与利用上也属首次。
锦屏文书的定义和名称
2001年,锦屏县政府与中山大学首次开展了校地合作。这一次合作,使珍藏、闲散在民间数百年的几万份民间契约,堂堂正正走进了国家馆藏机构,走进了大学殿堂。随着搜集、研究的深入,随着参与专家、学者的增加,对这些民间契约有了更多的研究与了解。大家认为,锦屏民间的这些契约,是一种少见的文化遗存,一种难得的文化现象,不仅量大,且内容丰富,存载方式多样,除了大量的契约,还有诸如官方文告,民间诉讼、账簿以及碑刻、石刻等等,于是有的觉得再称之为“林业契约”不足以涵盖这么众多的内容,应该冠之以“某某文书”。
于是,“锦屏文书”,“清水江文书”,“锦屏林业契约”“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这样的名称就先后产生。但不管怎么称呼,大家也并不在意,没有谁说其不妥,也没有人评头品足说三道四,反正不同的只是称谓,研究的内容、对象都没有变。锦屏人不说,其他县也没有人说,你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当然,许多学者最喜欢叫“清水江文书”。为什么?大家觉得这种文化遗存不仅在锦屏有,在清水江沿岸的其他县或多或少也有发现,何况清水江名气大,它是一条联通长江的河流,是贵州省历史以来连接外界的通道,走向世界的走廊,是贵州的第二大长河,用清水江冠名叫得响,又切合实际。锦屏的许多人就觉得这个名称响亮大气,因为这东西首先在锦屏发现,也是在锦屏首先鼓捣出来,锦屏数量大,价值高,归户性强,具有跨越明清至民国漫长的历史,涉及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法学、生态学和人类学等诸多学科,可与“敦煌文书”“徽州文书”比肩,再配以这么大气的称谓,怎么不好?不管你叫什么,锦屏都是万众瞩目的中心。
因此,2007年,由中山大学张应强教授与锦屏县史志办主任王宗勋将中山大学与锦屏县人民政府联合征集的几百份文书整理出版时,书名就叫《清水江文书》。对此,一直也没有谁纠结过。
锦屏文书命名的原由
众所周知,锦屏文书在2005年获得规范命名之前,叫法多,而且默默无闻,确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如前文所述,尽管上世纪六十年代省民族研究所的专家对此进行过实地调查、研究,1988年还出版了《侗族社会历史调查》,也一直没有什么影响,那些锁在乡村农户木箱柜子里的发黄旧纸,不外乎有的是想以显示祖上的曾经辉煌发达,如此而已。
进入2000年,时任县史志办负责人的王宗勋,为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深入乡村调查收集材料时再次碰到这些民间契约,作为一名修志工作者,加之担任过县档案局副局长的经历,他觉得这些东西应该属于民间文化档案,之前省民研所的专家都曾收集研究过,应该有用。于是,他向时任锦屏县县长王甲鸿汇报,而恰逢中山大学年轻的副教授张应强来到锦屏进行田野调查,因而促成了2001年4月锦屏县政府与中山大学的校地合作,形成了学校出钱,地方出人的民间契约联合征集机制。
这次合作带来的关注是空前的。
首先,这次合作解决了政府资金困难问题。要知道,在2000年那个时候,像锦屏县这样完全没有经济支柱的贫困小县,没有国家财政支持,其余都是空谈。之前还允许砍伐木头,多少有些自主资金,但1998年之后,这条路被堵了,全县财政收入不过三千来万,吃饭都成问题,想要县级财政拿出钱到乡村去征集契约文书,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是,校地合作之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协议中明确写道:中山大学负责相应资金,提供相应设备,负责进行研究;收集到的契约原件保存在锦屏县档案馆,开展相关的研究使用必须征得档案馆同意方能进行)。其次,无数长期闲散在广大农村农户手中的大量契约文书得到规范收集整理。在此后合作的三四年间,收集进馆的契约文书达四万多份。
可见,合作的成效是显著的。于是,众多媒体纷纷来到锦屏,走村串寨,宣传鼓吹。省内外专家学者也纷至沓来,聚焦锦屏。尤其省内高校一些研究地方区域文化的学者、专家,也希望在锦屏获得政府的同样支持,并纷纷表达自己的诚意与愿望。一时间锦屏宾客盈门,记者学者往来不断。这个当初无人问津的契约文书,转眼间成了香饽饽,搞得本来很配合政府征集的老百姓,突然间也不肯再拿出来了,真怕因此丢失了发财的机遇。
期间,有人仿佛慧眼乍亮,突然发现了其间的端倪,说锦屏县与省外大学的合作是“违法”行为。放任外省大学进入本县开展契约征集,造成了档案泄露,文化流失。这一说法如导火索一般,一下子引爆了关于档案保护的炸药包。结果,锦屏地方档案要加强保护,锦屏县与中山大学的合作应该马上停止,等等言论沸沸扬扬。保护锦屏契约文书,加强锦屏林业契约的合法保护等等,被提到了异常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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