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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普及】锦屏文书的形式、内容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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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文书的形式、内容及其特征

锦屏文书的形式和内容载体上分,锦屏文书有纸质、石质、布质、木(竹)质4种。其中,纸质文书占绝大多数;其次是石质文书,也就是散存在城乡间的古石碑和摩崖。布质文书即是用纯色布来书写的文书,其数量不多;木(竹)文书是用木板或竹片来书写的文书,这类文书现在已很难看到。锦屏文书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山林田土和房屋宅基、牲畜等财产买卖转让以及租佃典当文书,银钱和粮食借据,家庭和房族以及其他集体财产的析分合同,家庭账册,民间纠纷调解文书,诉讼词稿,官府文告,宗教科仪,谱牒,以及书信、课单等杂类文书。其中,契约合同类文书最多,约占文书总数的60%以上。

在黔东南地区不同的县份,由于经济依赖和产业情况不同,民间所存藏文书的内容也各有差异。比如,锦屏县和黎平县北部、天柱县南部、剑河县东南部一带盛产杉木,林业历来是经济支撑和社会发展的依靠,所以,这些地区的文书以反映林业以及混农林经济方面偏多而其他非林业县份的文书,则以反映农业以及工商业方面的文书较多。

锦屏文书的特征比于中国其他的地方文书,锦屏文书具有民间性、系统性、归户性、民族性、活态性五大显著特征。

第一,民间性。锦屏文书的民间性,也即它是在民间产生、保存并发挥作用。这方面最明显的表现是绝大多数契约、合同都没有加盖官府印章,而是由当事人双方请第三者来当中证人后签订即成。旧时,习惯将盖有官府印章的文书称为“红契”,没有加盖官府印章的文书称为“白契”或“草契”。锦屏文书基本上属于“白契”,但并不影响它作为合法财产的凭据作用。这充分说明,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民间诚信意识的普遍存在。

第二,系统性。目前在黔东南地区发现和收集到的20多万份锦屏文书,其内容涉及自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宗教、风俗等各个方面,其所蕴含的信息具有全息性,不留角落。锦屏文书自成一个完整体系,通过这些文书,可以还原明代至民国时期500多年黔东南地区特别是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社会概貌。在数十万份文书中,不论字数多少,每份都一个故事,有其特定的价值和意义,都是构成锦屏文书整体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第三,归户性。锦屏文书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产生和保存的,有的家庭还按不同的地块,把契约文书分在不同的箱或包来保存。现在各县档案馆所收存的锦屏文书,也都是按家庭或家族为单位来整理和保管的,每份文书都能清楚地追溯到产生和保管它的乡镇、村寨和农户。通过这些文书,可以清晰地看到该家庭或家族以及村寨的经济社会情况和历史兴衰轨迹。

第四,民族性。锦屏文书主要分布的黔东南锦屏、黎平、天柱、剑河、台江、三穗、岑巩、榕江、从江等县份是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所以,这些文书具有明显的民族性。主要表现是,它的内容全面系统记录和反映了这里苗、侗等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这里的文书,有相当部分是用汉字注记苗音和侗音的形式来书写和表达,尤其在地名和人名上最为明显,颇有民族色彩。

第五,活态性。锦屏文书不但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和借鉴价值。首先,锦屏文书中记载有许多前人积累的农林生产经验、生活常识以及保存的村规民约,对当今发展农村农林业经济、进行乡村社会治理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其次,有相当部分契约文书对当下农村调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所以说,锦屏文书还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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