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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清水江林业碑刻 贵州绿色生态信仰的历史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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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清水江流域历史上保存下来的大量林业碑刻,记录了当地群众与青山为伴、随绿水共流的生动场景,印证着贵州各民族以绿色生态为信仰的历史守望。

清水江的早晨

清水江流域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至今有500多年的木材生产历史。生活在这里的苗族、侗族等各族群众,同大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人们在林业生产、木材运输和贸易中自然形成了“款约”意识,并将一些重要的乡规民约、契约等,刻石立碑,约束世代遵守,成为清水江文书宝贵的组成部分--林业碑刻。

锦屏县地芽村溪流保护碑局部

在黔东南州清水江流域的村村寨寨,清水江文书数量多,内容丰富,构成了一幅反映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历史简图。其中,占清水江文书20%的林业契约,在锦屏、天柱、黎平、岑巩、镇远、剑河、雷山、榕江等县分布密集,尤其以锦屏县最为典型。学术界评价认为,清水江流域“林业契约文书是清水江社区500年人工造林的一部史书,这些古代文书中反映出来的平等、互利思想和环境保护、林业管理等生存发展观念,在今天看来也是先进的。”

“土产者惟有木植”,靠山吃山,与林同存。历史上,黔东南州清水江流域、苗岭地区的民间有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的良好传统。清水江流域林业碑刻反映了数百年来当地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绿色生态发展观。

古树环抱的文斗苗寨

清水江三板溪电站库区南岸的文斗苗寨古村落,有清乾隆年间(1773年)的生态环保古碑“六禁碑”规定:—禁:不俱远近杉木,吾等所靠,不许大人小孩砍削,如违罚艮(银)十两。—禁:各甲之阶分落,日后颓坏者自己修补,不遵者罚艮(银)五两,兴众修补,留传后世子孙遵照。—禁:四至油山,不许乱伐乱捡,如违罚艮(银)五两。—禁:今后龙之阶,不许放六畜践踏,如违罚艮(银)三两修补 。—禁:不许赶瘟猪牛进寨,恐有不法之徒宰杀,不遵禁者,送官治罪。—禁:逐年放鸭,不许众妇女挖阶前后左右锄膳,如违罚艮(银)三两。

六条禁令,体现了人们对山林生态、村寨人居环境保护及林业市场秩序的治理规范,成为清水江流域影响久远的“自治法典”之一。现在,文斗村仍旺盛生长着600多株古树,就是绿色生态信仰在当地延续的成果。

清水江中下游还是明清以来贵州最大的木材集散地和木材贸易中心。天柱县的三门塘、坌处、清浪,锦屏县的茅坪、王寨、卦治都曾经是“木筏蔽江,万缆横系”的繁华码头,吸引来湖广、安徽等地客商云集。

《奕世永遵》碑刻局部

锦屏县清水江码头有清代遗留下来的“江规”《奕世永遵》《八步江规》等,分别反映了当地木材贩子和外来木商的经营权限和木材贸易规则及清水江支流村寨间“分步”放运木材、各取其利的约定。剑河县南加镇锦宗村清乾隆年间(1786年)留下的《万古不朽》碑则记录了民众对山林共育共享的契约。

清水江流域村落路边的林业碑刻

现今保存下来的清水江林业碑刻中,不少可见“蓄禁古木,以培风水”“拟定至新正月,每户栽风水木二十株,勒石禁砍”“我等地方全赖杉茶营生,不准纵火毁坏山场”等保护环境、涵养生态的文字表述。

锦屏县的山林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黔东南清水江林业碑刻是解开当地山清水秀密码的“金钥匙”,也是贵州各民族绿色生态信仰的历史守望。截至2023年底,贵州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森林面积增加到1.66亿亩,森林蓄积量提高到6.55亿立方米,林业总产值增加到4247亿元。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锦屏融媒 锦屏县杨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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