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部门
  • |
  • 乡镇街道
  • |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魅力锦屏 > 开放锦屏 > 商务投资 > 投资政策
锦屏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制度
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快速落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锦屏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制度。

一、交办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等。

二、交办项目经县政府研究通过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交办内容邀请企业来锦交流、外出考察、草拟投资协议、审查审议、项目签约、落地服务。

四、交办方式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及交办工作,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纳入交办项目管理,报请经县长同意签字后下发。

五、交办原则实行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管产业必须管招商、属地管理或县委县政府指派、明确五个一服务原则(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为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六、具体事项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交办项目的包联服务,重点协调承办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全程协助投资方办理设立登记、立项(备案)、环评、安评、消防、土地出让、规划、建设许可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督促投资方按时推进建设进度,确保转办项目尽快开工入库、按时按质竣工、早日投产达效。

七、有关要求

1.项目牵头承办单位每月20日前将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推进落实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的,由项目牵头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后提请项目分管县领导召开项目专题会研究解决。项目专题研究后仍无法继续推进的,由项目分管县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解决。

2.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部门各单位交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阅。对交办事项不重视、措施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

3.交办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办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组和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考核、重点工作奖励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4.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锦屏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

锦屏县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

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

交办日期

XXXX

XXXXXXXX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

承办领导

XXX

承办单位

XXXXXXXX

责任人

XXXX

工作阶段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考察洽谈

来锦交流

邀请投资方来锦考察,做好商务接待,确定项目选址,围绕投资计划、用地规模、经济效益、政策需求等内容与投资方深入磋商洽谈。



外出考察

报请县政府行业分管副县长同意,组织赴企业实地考察洽谈,撰写项目考察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查决策

草拟协议

达成协议的,会同县投资促进局草拟投资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终止洽谈。



审查审议

负责会同县投资促进局将投资协议提请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查,分送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签约落地

项目签约

负责会同县投资促进局组织举办签约仪式,与投资方签订协议。



落地服务

做好项目手续帮办代办等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注:1.送达日期以领导交办日期为准。完成时限以送达第二日开始计算。
2.本交办单一式四份,交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3.材料报送:县投资促进局文件收发员(协同账号报送),联系人:XXXXXXXXXX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