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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据1972年敦寨水泥厂出土的磨制石斧和近年阳溪、亮江、潘寨等地出土的文物可知,早在史前的石器时代锦屏地区即有人类生息。在唐代以前,县境内未设有行政建置。唐天宝时于亮司地置羁縻亮州,属黔州都督府,为最早的建置。

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于铜鼓地置铜鼓寨,属靖州,后为飞山蛮所据。

北宋大观元年(1107),于湖耳地置隆州,遥属绍庆府。
元至元二十年(1283),朝廷始在县地推行土司制度,置八万亮寨军民长官司,隶湖广行省思州安抚司。

至治二年(1322),废八万亮寨军民长官司,在县地置亮寨、湖耳、新化、欧阳、龙里5个长官司。亮寨长官司治于今敦寨镇亮司,湖耳长官司治于今铜鼓镇嫩寨村湖耳司,新化长官司治于今新化乡新化司村,欧阳长官司治于今新化乡欧阳村,龙里长官司治于今隆里所村龙吴寨。
明洪武三年(1370),沿袭元置湖耳、亮寨、新化、欧阳4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四年(1371)复置龙里蛮夷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1372),新置中林验洞蛮夷长官司,治地初置今彦洞乡彦洞村,后移至今钟灵乡钟灵村。诸蛮夷长官司初隶湖广辰州卫,后改属靖州卫。

明洪武十八年(1385),黎平吴勉起义,诸蛮夷长官司因参加起义而尽废。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置铜鼓卫(治今黔东南铜鼓),隶湖广都司;又置赤溪楠洞长官司,属黎平府。为了便于军事行动的开展,朱桢在朱元璋的亲自授意下,在今铜鼓寨建铜鼓卫,驻军万余,分布在今锦屏县铜鼓镇境内和湖南省靖州县藕团镇与锦屏县铜鼓镇和大同乡交邻一带。

永乐元年(1403)复置,龙里长官司治地迁至今隆里乡龙里司村,其他长官司治地同前。同时新置湖耳、欧阳2副蛮夷长官司,与正长官司同治所辖之地。诸长官司均属思州宣慰司。

永乐十一年(1413)至宣德九年(1434)改隶新化府,新化府废后改隶黎平府。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设锦屏汛,以境内锦屏山得名;清康熙二十三年废赤溪楠洞长官司。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湖耳、欧阳副长官司与其正长官司分地面治。湖耳副长官司治今铜鼓镇新寨村高寨,欧阳副长官司治今黎平县高屯镇中黄村。雍正后,朝廷在贵州实行“改土归流”,县地诸长官司遂相继被削弱实权而成为黎平府属的地方基层单位。清道光以后,诸长官司名存实亡,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废除。

新化府

明永乐十一年(1413),废思州宣慰司,以其地置思州、石阡 新化、黎平4个府。新化府治于今新化乡新化所村,属贵州布政司,与黎平府同以五开卫为捍御。下辖湖耳、亮寨、新化、欧阳、龙里、中林验洞、赤溪湳洞(治于今剑河县南明镇)7蛮夷长官司和新化、隆里、平茶3守御千户所。辖地为今铜鼓镇铜鼓、乐安、岔路、敦寨镇山洞等村以外的锦屏县全境和剑河县南明、磻溪两乡镇及湖南省靖州县平茶乡。新化府设后,因未建府衙,知府等官员寄于亮寨司借空宅视事。

宣德三年(1428)二月十九日,朝廷准奏以铜鼓卫军备材营建新化府厅署。

宣德九年(1434),因地狭人少,无设府必要而将新化府裁汰,其所属诸蛮夷长官司归黎平府,守御千户所归五开卫。

开泰县

入清以后,明代所建立的卫所制度废弛。卫所所驻屯兵已全然土著化,无军事能力,加上黎平府行政上隶属贵州已久,而在黎平府境内的五开、铜鼓两卫及所属所屯仍隶属湖广省,行政管理甚为不便。

清雍正五年(1727),云贵总督鄂尔泰、贵州巡抚张广泗等在贵州“改土归流”和武力开发黔东南。为便于行动,是将五开、铜鼓两卫裁撤,以五开卫建开泰县,以铜鼓卫建锦屏县,并由湖广改隶属贵州省黎平府。开泰县与黎平府同城而治,所辖区域为原五开卫所属的内外16所:前所、后所、左所、右所、中所、中中所、中左所、中右所、铜鼓所、平茶所、平屯所、新屯所、新化所、隆里所、中潮所、黎平所。

道光十二年(1832),兼辖锦屏乡。同时,土司实权进一步被削弱,成为基层政权组织,今锦屏县的敦寨、新化、隆里、钟灵、偶里、平略、启蒙、固本、河口9乡镇和铜鼓镇的铜坡、江口、高柳、嫩寨及三江镇的排洞、潘寨、卦治等原属湖司、亮寨、新化、龙里、中林验洞、欧阳6个长官司管辖的村寨俱归属开泰县管辖。

锦屏县锦屏乡

清雍正五年(1727)废铜鼓卫,以其辖地建锦屏县,治于今铜鼓镇铜鼓村,隶黎平府。下辖原铜鼓卫所属的乐安屯、岔路屯、空洞屯、寨王屯、山洞屯、金竹屯、溪头屯、大永屯、罗槐堡、纠坡堡、枫香堡,然亦受理邻近湖耳司和“三江”等地讼词。

道光十二年(1832)。因地狭人少故,县裁,以其地改置锦屏乡,隶开泰县,以开泰县承分驻。

附:锦屏建县有关史料

雍正三年(乙已)四月十三日兵部议复:“云贵总督高其倬条奏苗疆事宜,……黎平一府与楚省五开卫同在一城,民、苗杂处,分隶两省,事权不一,请将五开卫改为一县归黎平管理,铜鼓卫亦归并五开,则中间古州八万等苗区皆属于黔省,一切措办,呼应得灵。”“查铜鼓、五开二卫归黔、归楚,从前两省督、抚各执一词,应令妥议划一,具题再议。”得旨:“高其倬为人谨慎,办事精细,伊所奏之事,谅无错误。五开、铜鼓二卫,著照所奏,归黔省管辖。余依议。”(《清实录·世宗实录》卷31页)

雍正五年(丁未)三月戊申吏部议准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自湖广改归贵州之五开、铜鼓二卫,先经督臣高其倬奏请将五开卫改为一县,兼管铜鼓卫地方,令黎平管辖。奉旨允行。臣细加访察,必须五开、铜鼓分设二县,始于地方有益。请添设知县各一、内史各一。五开卫向无学校,今请添设教谕、训导各一。铜鼓卫向设教授一、训导一,今请将教授改为教谕。其岁科二试取进文武童生各如旧额。(《贵州通志·前事志》卷三第189页)

雍正五年(丁未)闰三月丙戌兵部议准云贵总督鄂尔泰奏“湖广五开、铜鼓、平溪、清浪四卫改归黔省管辖,应增设官兵防守。五开、铜鼓请将黎平协官兵拨防。查黎平协原设副将一、守备一、千总二、把总四、兵六百二十名。今加五开、铜鼓二卫,地方辽阔,恐难兼顾,应添设守备一、兵三百八十名,合原设官兵分为左右两营驻防。平溪、清浪乃水陆要冲,应拨镇远协分防思州之游击一员驻扎,拨把总一、兵一百五十名分守平溪;把总一、兵五十名分守清浪。至思州系府治,亦不可无兵防守,应于镇远协内拨千总一员、兵五十名驻防。其自湖广归并黔省之天柱营,所有参将、守备、千总等应令黎平协副将兼辖。再平溪、清浪二卫,请照五开、铜鼓之例改为二县,设知县、典史、教谕、训导各一。”从之。寻定五开新改县曰“开泰”,铜鼓新改县曰“锦屏”,平溪新改县曰“玉屏”,清浪新改县日“清溪”。(《贵州通志·前事志》卷三第190页)

黎平府东北路

清康熙至雍正时期,锦屏王寨(即锦屏县城)、小江、鄙胆(今平秋镇魁胆)、平秋、石引、黄门、瑶白、高坝、皮所9寨和茅坪、归弓、得脑、平鳌、张化等寨先后归附黎平府,被划府属经历司管辖,清后期称府属东北路,亦称“北路乡”。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废黎平府,移开泰县至锦屏乡治地铜鼓,并升锦屏乡为锦屏分县,仍隶开泰县。

民国3年(1914年)1月,废开泰县及锦屏分县,复锦屏县,隶贵州省黔东道。以原锦屏乡和潮耳、亮寨、欧阳、新化、龙里(大部分)、中林验洞正副长官司地。平茶千户所地及黎平府直属东北路归弓、得脑、平整、张化、茅坪、王寨、小江、鄙胆、平秋、石引、高坝、皮所、黄门、苗白14寨和属于黎平府开泰县的上苗光、中苗光、堂东、番鄙、摆尾、践踪、苗馁、中仰、苗吼、格翁、鄙亮11寨,暨由天柱划入的平金、亮江、银洞、乌坡、合冲、下文斗6寨和清江厅划入的令冲寨为基本行政区域。3月,将县城由铜鼓迁至王寨。是年,锦屏与黎平会勘两县边界,以亮司、龙池、地灵、阳艾、西洋店、果垢、高表、美罗、江口等处为界:北属锦屏县,南属黎平县。

民国4年(1915)秋,锦屏与天柱县会勘两县黄哨山段县界。按黄哨山脊水倒茅流为界:南属锦屏县,北属天柱县,并立石制界碑于山顶。

锦屏县恢复后,将清末的团练和总甲改为团防局充基层行政组织。时全县有5个区团防总局,18个团防分局。第一区团防总局驻县城王寨,辖王寨、茅坪、九寨、卦治、平略、偶里6个团防分局;第二区团防总局驻铜鼓,辖大同、秀洞、高寨、铜鼓4个团防分局;第三区团防总局驻敦寨,辖敦寨、中林2个团防分局;第四区团防总局驻平茶,辖平茶、善理2个团防分局:第五区团防总局驻瑶光,辖瑶光、边沙、固本、文斗4个团防分局。团防分局下设保,保下设甲,甲下设牌,保、甲、牌数已无据可考。

民国12年(1923)黔东道废,锦屏县直隶贵州省,根据经济、人口标准,锦屏被厘定为二等县。

民国19年(1930),以区团防总局区域设自治区,全县共有5区。第一区辖王寨、茅坪、卦治、平略、偶里5镇和环城、皎村、寨早、彰化、平秋、石引、黄门、瑶白、高坝、娄江、高盎、扒洞、小江、六寨14乡;第二区辖铜鼓镇和高寨、花桥、大同、稳江、铜坡、高柳、乌坡7乡;第三区辖敦察、亮司2镇和龙池、洞湳、钟灵、羊艾、者寨、培寨、笋屯、映寨、九南9;第四区辖平茶镇和官团、四湘、善里、银寨、冷水塘、地匡、板团、沙堆、侯官9乡;第五区辖瑶光镇和固本、培亮、玉荷、宰格、边沙、文斗、巨寨、腊洞、加池9乡;乡镇下改保、甲为闾、邻。

民国24年(1935)春,奉贵州省政府令,县下推行保甲联防,并乡镇建联保,联保下设保甲。全县共有17个联保93个保967个甲。第一区辖王寨、卦治、茅坪、九寨(驻平秋)、平略、偶里6个联保;第二区辖大同、秀洞、铜鼓3个联保;第三区辖敦寨、亮司、钟灵3个联保;第四区辖平茶、善里2个联保;第五区辖瑶光、边沙、固本3个联保。

民国24年(1935),贵州省划分11个行政督察区,锦屏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驻黎平),并被新定为三等乙级县。

民国26年(1937),锦屏被调属贵州省第一行政督察区(驻镇远)。

民国27年(1938),再被厘定为二等县。同年调整县内行政区划:撤销第二区,改原第三区为第二区,原第五区为第三区。原第二区所属铜鼓、花桥、江口、嫩寨、纠坡、当团6保划归新二区;大同、秀洞、密洞、稳江、龙霭、铜坡、高柳7保划归新一区,原第一区属寨早、高盎、高贞、彰化、亚杆、归遂、扒洞、新寨、南包划归第三区。

民国29年(1940)4月,县下裁区公所,扩大联保规模,原17个联保合并成12个;三江、九寨、大同、平略、偶里、边沙、固本、瑶光、铜鼓、敦寨、中林、平茶。

民国3年(1914年)裁撤黎平府设锦屏、黎平县时,锦屏县的地域过小,只有黎平县的三分之一,过于悬殊,且无产粮之区,锦屏县政府及民间人士一直存有异议,多次向省反映并请求调整。民国29年,贵州省整理各县行政区域实施委员会下到锦屏调查核实,锦屏县政府遂请求将黎平县北部的新化、中黄、隆里、地茶等地拨补锦屏,同时将“飞”离锦屏而靠近黎平的平茶等地与黎平鳌鱼嘴(即鳌市)等地互换管辖。

民国30年(1941)上半年,贵州省政府调整部分县的行政区划。与之同时,锦屏县政府及民间人士紧抓机遇,积极上省游说争取。是年6月,贵州省政府批准将黎平县北部的新化、隆里、地茶等地划归锦屏县,而平茶等地仍留属锦屏。同年,县下改联保建乡镇。是年年底,锦屏县计有三江镇和九寨、大同、铜鼓、敦寨、新化、隆里、中林、平略、偶里、启蒙、固本、瑶光、平茶13乡。以后至1949年未有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50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远军分区司令员曾辉率部和平进驻锦屏并接管县政权。126,锦屏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镇远专管区。其下设313乡1镇驻县城三江镇、九寨乡、平略乡、偶里乡、大同乡第二区驻启蒙,启蒙乡、本乡、光乡、隆里乡、灵乡第三区驻敦寨辖敦寨乡,铜鼓乡、新化乡平茶乡。乡镇下仍沿留保甲。各乡镇区域仍依原民国311942所划。交通不便和县势未定,瑶光乡暂由剑河县代。同年3月13日,原国民党锦屏县残余武装发动叛乱,锦屏其人民政府撤出锦屏。

1950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第二次进驻锦屏。1951年1月1日,锦屏县人民政府恢复,隶镇远专管区。下仍设3区13乡1镇,同时从剑河县接回瑶光乡。2月,废除保甲制,建立行政村,行政村下设行政组。1952年10月,“飞”和突出锦屏境,行政管理不便,将铜鼓乡属纠坡、细弯、罗槐、土地坪、枫香、金山寨、上四湾及大同乡属元贞等村寨划归湖南省靖县。

1953年3月实行民主建政,将区下乡镇规模划小。县乡镇由14个增至50个。1955年527日,根据国务院55国一内罗字第52号批复,将第三区的平茶、新四、善里、营4个乡划属湖南省县。是年,将县内第二区的中林、隆里、高坪、4个乡归第三区。1956年5月,将县内46个乡镇合并为33个。同年5月,黎平县八龙乡属美貌、门,高雪3个自然村锦屏县兴隆乡。9月,锦屏、剑河两县代表协商,将剑河县平岑乡属九勺、平然2个自然村划归锦屏县黄门乡,新寨村划归锦屏县高坝乡。1956年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957年2,县下撤销区、乡镇建制,实行划片管理,全县划为17个片,片下行政村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存。1958年1月,片恢复原区、乡镇建制。将原属启蒙区的隆里、中林、娄江3乡划归教寨区。同年10月,县下实行人民公社化。乡镇改为政社合的人公社,行政村改为生产大队,村民小组改为生产小组。同年122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厅议字92号通知,天柱县,并入锦屏县,治王寨。同时,扩大人民公社规模,改区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为管理区,生产大队为工区,生产小队为工组。时全县有10个人民公社,100个管理区。

1961年8月18日,根据国务院秘书厅(厅秘字第55)通知,天柱县析出。天柱县析出时,将其原属坌处公社的阳豆溪、宰大溪2个生产大队拨留锦屏县茅坪公社。同时,县下改人民公社为区,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工区为生产大队,工组为生产小队。

1962年,将寨早、彰化2公社并入平略公社,皎云公社并入偶里公社。1966年将黄门公社并入彦洞公社,高坝公社并入平秋公社。1967年将稳江公社并入大同公社。至此,全县有30个公社。1968年11月,再撤销区建制,扩大人民公社规模,原30个公社调整合并为14个:三江、茅坪、大同、平秋、彦洞、平略、偶里、忠东(启蒙)、东风(固本)、卫东(河口)、敦寨、铜鼓、新化、钟灵。1970年4月恢复区和30个公社建制。是年秋,彰化、寨早、皎云、红(黄)门、高坝、稳江公社分别从平略、偶里、彦洞、平秋、大同公社析出,全县复有36个公社。

1981年11月,平略、偶里、皎云、寨早、彰化5个公社从九寨区析出,新建平略区,治于平略;原九寨区移治平秋,辖平秋、高岑、高坝、黄门、彦洞5个公社。是年,更高岑公社为魁胆公社,红门公社为黄门公社,兴隆公社为地茶公社,和平公社为巨寨公社。1984年2月,改人民公社为乡、生产大队为行政村、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8月,改茅坪、敦寨、启蒙、平秋4乡为乡(股)级镇,改原三江镇为区(科)级镇。1990年年底,全县有5个区、1个区级镇;31个乡、4个乡级镇;5个居民委员会,207个行政村;14个居民小组,1477村民小组(详见前县志)。

根据贵州省政府要求,1992年年初,县下撤区并乡建镇,三江、敦寨、平略、启蒙、九寨5个区撤销,36个乡镇合并成三江、敦寨、启蒙、平秋4个镇和大同、铜鼓、钟灵、平略、偶里、固本、河口、彦洞8个乡:以原三江、茅坪和卦治、平金、小江5乡镇合建三江镇,以原大同、秀洞、稳江3乡合建大同乡,以原铜鼓镇和铜坡乡合建铜鼓乡,以原敦寨镇和龙池乡、九南乡、新化乡合建敦寨镇,以原钟灵、隆里、娄江3乡合建钟灵乡,以原平略、寨早、彰化3乡合建平略乡,以原偶里、皎云2乡合建偶里乡,以原启蒙和巨寨、胜利、地茶4乡镇合建启蒙镇,以原固本、新民两乡合建固本乡,以原河口、文斗、裕和3乡合建河口乡,以平秋、魁胆、高坝3乡镇合建平秋镇,以彦洞、黄门两乡合建彦洞乡。

因距新建的乡镇驻地较远,原新化、隆里、茅坪3乡镇民众极力要求恢复乡镇。1992年12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通[1992]291号批复,原新化乡属新化所、新化司、新化寨、欧阳、映寨、密寨6个行政村从敦寨镇析出,重建新化乡;原隆里乡属的隆里所、王家榜、龙里司、华寨4个行政村从钟灵乡析出,重建隆里乡。1996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茅坪上寨、茅坪下寨、阳溪、新建、宰大溪5个行政村从三江镇析出,恢复茅坪镇。

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发展小集镇、拉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三板溪电站开工建设实际,2000~2001年,经省、州政府批准,县政府先后撤销铜鼓乡、平略乡建制,建立铜鼓镇和平略镇。

2003~2004年,县政府实施易地搬迁扶贫政策,从平秋镇、彦洞乡迁入68户到新化乡新化所村辟新园安置点安置,增设两个组,即新化所村第20组、第21组。另外,县政府在铜鼓镇岔路村十里坪设移民新村,将云照村山体裂缝危房户、三板溪水电站移民户和其他地方易地扶贫搬迁户迁移至此居住,新设1个组。

因三板溪电站水库淹没,2004年县政府撤销河口乡文斗河边村建制,将平略镇中寨、陡寨两村合并新建三板溪村。是年年底,全县下属7镇8乡,205个行政村。

2007年11月,县下乡镇实行撤小村并大村,县政府行文将原210个行政村和社区(含茅坪居民区)合并建立147行政村(社区)。其中行政村140个,城市社区4个,农村社区2个(排洞、赤溪坪)以及茅坪居民社区。

三江镇原有24个村(社区),合并后有6个社区,12个行政村。6个社区是:飞山社区、码头社区、步行街社区、风雨桥社区、排洞社区、赤溪坪社区;12个行政村即:皇封村(包括原皇封村、甘寨村)、小江村(包括原江西街村、新寨村、瓮寨村、坪地村)、平金村(包括原平金村、亮江村、银洞村)、圭腮村、潘寨村、龙塘村、龙啦村、合冲村、令冲村、乌坡村、卦治村、菜园村。

茅坪镇原有5个行政村、1个居民区不动,即茅坪上寨村、茅坪下寨村、新建村、阳溪村、宰大溪村和茅坪居民区。大同乡原有15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2个村:大同村(包括原大同村、乌金村)、平阳村(包括原平阳村、锦所村)、兴合村(包括原兴合村、章山村)、大兴村、解放村、绍洞村、稳江村、普西村、八河村、龙霭村、秀洞村、密洞村。

铜鼓镇原有12个行政村,合并后有4个村:铜鼓村(包括原铜鼓村、水冲村、乐安村)、花桥村(包括原花桥村、新寨村、小塘村、嫩寨村)、铜坡村(包括原铜坡村、高柳村、火冲村、江口村)、岔路村。

敦寨镇原有18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2个村:敦寨村(包括原敦寨村、山洞村)、亮司村(包括原亮司一村、亮司二村)、者屯村(包括原者屯村、地步村)、龙池村(包括原龙池村、罗丹村)、九南村(包括原九南村、竹山坪村)、色界村(包括原色界村、云亮村)、培寨村、平江村、笋屯村、邦寨村、雷屯村、三合村。

新化乡原有6个行政村,合并后有5个村:新化司村(包括原新化司、密寨村)、新化寨村、新化所村、欧阳村、映寨村。

隆里乡原有4个行政村不变:隆里所村、华寨村、王家榜村、龙里司村。

钟灵乡原有13个行政村,合并后有6个村:钟灵村(包括原钟灵村、稿炳村)、高坪村(包括原高寨村、坪寨村、干冲村)、地娄村(包括原地娄村、展金村、八佰村)、寨稿村(包括原寨稿村、官舟村)、贡村(包括原贡村村、八客村)、阳艾村。

平略镇原有18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1个村:平略村(包括原平略村、果从村)、溪口村(包括原南堆村、高朗村)、林星村(包括原林星村、五星村)、寨早村(包括原寨早村、归朝村)、打岩塘村(包括原讲略村、留纪村)、八洋村(包括原地芽村、甘乌村)、岩寨村、永宁村、岑梧村、三板溪村、平鳌村。

偶里乡原有10个行政村,合并后有8个村:寨霞村(包括原寨霞村、赛村)、皎洞村(包括原皎洞村、八腊村)、皆阳村、寨欧村、寨先村、皆久村、格溪村、云照村。

启蒙镇原有24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3个村:边沙村(包括原边沙村、西洋店村)、便晃村(包括原便晃村、流洞村)、地茶村(包括原地茶村、八里村)、八瓢村(包括原八瓢村、鹏池村)、魁洞村(包括原魁洞村、高表村、果垢村)、巨寨村(包括原巨寨村、山合村)、腊洞村(包括原丁达村、玉泉村)、华洞村(包括原华洞村、中华村)、归故村(包括原归故村、甘塘村)、八受村(包括原八受村、苗埂村)、者蒙村、雄黄村、地稠村。

固本乡原有13个行政村,合并后有8个村:瑶里村(包括原瑶里村、美乐村、九桃村)、南河村(包括原锦额村、晚娄村、南河村)、务翁村(包括原务翁村、南河村4组)、控俄村(包括原高舟村、控俄村)、扣文村、八一村、培亮村、东庄村。河口乡原有19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7个村:文斗村(包括原文斗上寨村、文斗下寨村)、瑶光村(包括原里寨村、中寨村)、河口村、塘东村、锦宗村、韶霭村、格翁村、岩湾村、南路村、加池村、中仰村、九佑村、裕和村、培尾村、培陇村、美蒙村、锦来村。

平秋镇原有19个行政村,合并后有15个村:高坝村(包括原高坝村、新寨村)、更我村(包括原更我村、更豆村)、富库村(包括原富库村、岑拱村)、圭叶村(包括原圭叶村、孟佰村)、平秋村、石引村、万丰村、魁胆村、魁高岑村、晓岸村、平翁村、桥问村、孟寨村、皮所村、高高岑村。

彦洞乡原有9个行政村,合并后有8个行政村:彦洞村(包括原彦洞村、登宜村)、瑶白村、救民村、仁里村、黄门村、仁丰村、九勺村、采芹村。

2010年10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行政村作进一步调整,恢复部分合并以前的行政村建制。仍保留合并的行政村有15个:三江镇皇封村(包括原皇封村、甘寨村)、小江村(包括原江西街村、新寨村、瓮寨村、坪地村);大同乡大同村(包括原大同村、乌金村);钟灵乡钟灵村(包括原钟灵、稿炳村)、寨稿村(包括原寨稿、官舟村)、高坪村(包括原高寨村、坪寨村、干冲村)、地娄村(包括原地娄村、展金村、八佰村)、贡村(包括原贡村村、八客村);平略镇打岩塘村(包括原讲略村、留纪村);启蒙镇边沙村(包括原边沙村、西洋店村)、魁洞村(包括原魁洞村、高表村、果垢村);平秋镇圭叶村(包括原圭叶村、孟佰村);固本乡务翁村(包括原务翁村、南河村4组);河口乡瑶光村(包括原瑶光中寨村、里寨村)、文斗村(包括原文斗上寨村、文斗下寨村)。至此,全县行政村计185个。合并之后,有的行政村规模过大,管理不便。而合并后县统计、公安、计划生育、民政等部门根据上级意见仍按并村之前的模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