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黔东南州群众信访举报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黔东南州群众信访举报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交办时间2021年4月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20210402016 | 锦屏县隆里乡王家榜波斯潭有一个砖厂和一个砂石场粉尘大,影响水稻种植。 | 锦屏县隆里乡 | 大气粉尘污染 | 一、核实部署时间:2021年4月3日早上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锦屏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紧急召开群众信访核实部署会议,责成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牵头办理,隆里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二、现场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二厂占地面积6.6亩(其中钢架构造物占地1.2亩)。信访提及的砖厂全称锦屏县好再来砖厂,法人刘国明已去世,现砖厂负责人是原法人儿子刘彬彬,该砖厂已于去年停止生产,刘国明将部分场地租给他人做砂场;砂场法人曾令福,信访调查核实期间回湖南挂清,厂区封闭无人管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查看和电话了解,该砂石场外围三面封闭,建有简易喷淋设施和吸尘装置,现属于停产状态。厂区外围临近农户农田,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农田作物上有粉尘附着。 三、现场核实结果:根据多部门现场查看和走访情况研判,未发现厂区粉尘对种田存在影响。故该“粉尘影响水稻种植”反映情况不属实。 | 否 | 处理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周边农田作物上有粉尘附着,砖厂主要生产水泥砖不产生粉尘且于2020年7月已停止生产,故粉尘可能产生于砂石场作业,根据农业农村局、隆里乡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多次对周边农田户主开展走访询问结果,未发现有群众反馈砂石场粉尘对种植产生影响。涉及信访的王榜村村委也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未接到群众反映有粉尘影响种田等问题。综上,该信访举报经核实判断为不属实。 | 无 |